上禮拜剛面試一家賣相機的店家
面試時店長說先試做三天
之後正式錄取會需要簽約兩年
於是就先去試做
試做的時間不長一天四個小時
第三天原本想說應該隔天就會錄用簽約
但公司的前輩卻跟我說隔天還是一樣是試做(這天店長休假於是也沒多問)
第四天試做下班時
店長卻說
公司的副總表示 必須要等成功的銷售第一筆生意
才會正式簽約錄用
而因為是第一次接觸這個行業
對於多如海的種種相機型號規格還有售價完全不熟悉
(這幾天每天都在努力地背這些東西)
所以要能跟客人銷售著實還有很大的一段路要走
詢問店長試做是否有支薪
店長回答試做期間等於是在學習而且時數不多所以沒有支薪
想請問3C銷售業都是這樣嗎?還是說此店是特例?
另外
試做時數短所以不支薪是合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