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存證信函之去完資工局

作者: petertg (TG)   2015-07-23 19:33:55
※ 引述《pigmonlin (大俠愛吃漢堡包)》之銘言:
: 在等資方過程中調解人先問了我一些訴求,我也拿存證信函給他跟其他證據跟他講,資方
: 還沒來我就有覺得調解人沒有站在勞方這
談判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放入感情。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用"感覺"對方站在誰那,先入為主不太好。
: 後來資方代表人來了,來了兩個看都沒看過的人,說是公司幹部,帶了一張公司針對我投
: 訴做的回應:以下為大概內容
: 1.公司有分試用期跟正式,升正式才有勞健保
: 2.不是正式所以離職的薪資不包含例假日
: 3.老闆覺得我在這五天沒做事,我也沒有提出我有做事的證明,我卻一直要薪水,那老闆
: 都給我做就好(超過份的
: 真的很令人生氣,工作天五天超忙的,還被叫去幫忙旅展跟跑腿,中午也沒休息時間吃飽
: 就要繼續工作。
: 傻眼的是提到勞健保的部分,資工局說慶幸我沒出事也沒損失所以勞保的部分要我不要再
: 追究,勞退做7天也沒多少錢,如果要檢舉再去勞保局,如果我要求償其他的要去告民訴
: 。
1.到職日當天須納勞保,沒納依法可罰4倍。另外法律沒有規範試用期,公司超過5人,依
法須強制納保國民健康保險。
2.不是正式,所以是工讀生?這個部分應該請公司出具合約,證明你不是正式。
3.有沒有做事情不是重點,一般講的"服勞務"跟做多少事情沒有關係。你有上班,就應該
給你薪水。
我如果是你,我應該當場就會說:"看到你們這種回應,我覺得沒有談下去的必要,我們法
庭見。"
: 過程中也一直說這"嗯賈僅"(沒多少錢),叫資方就付一付,然後我也接受降雙方和解不要
: 再有後續動作了。
: 其實勞工局算的差(1800)比我要求補的(1500)還多,都現場調解了,卻也沒採用勞工局算
: 的,跟資方說我只要求1500QQ 我說不能用勞工局算的嗎也不理我(當初自己扣了公司說要
: 扣掉的伙食費
: 最後還是很沒用的和解了(哭哭,加了今天請假的補貼,2000和解,不想浪費時間為了前
: 公司再跟現在公司請假開這種沒意義的會,資方違法的行為並沒有被糾正跟處罰阿。
: 資方代表後來還叫我傳訊息跟會計道歉,被我跟朋友抗議,我幹嘛跟她道歉阿,錯的是公
: 司耶!明明公司不對,調解卻一直要我就算了別太計較。
你朋友是對的,另外我完全無法理解你為什麼要和解?
事情鬧這麼大了,我要是你就連對方帶來的那張回應都會要求Copy本,法庭上可以用。
或許你省了一時的時間和麻煩,但你沒想過未來你也有可能在別家公司遇到同樣的事情,
理由可能就是因為太多太多像你這樣省麻煩的人,讓企業知道得寸進尺也不會怎樣。
: 開完只覺得失望,也懂了原來網友推文說的如果高雄勞工局不用太期待是怎樣,這次是我
: ,下次依然還有別人,鬼島依舊很多鬼資方,他們根本不怕,補給你1500薪水,沒保勞健
: 勞退省更多,也看準很多人怕麻煩不會申請調解,甚至還在那說如果勞工都星五來星一離
: 職公司不就虧大,勞工留不住是公司要檢討吧,爛公司都還是有人待了,那沒人想待的公
: 司是?
: 謝謝大家的討論。公司很搞笑很笨,但沒改變什麼結果,那封存證資工局看完也沒說啥。
: 短少的薪資是要到了,卻沒開心勝利的感覺,還是靠自己睜大眼好好挑公司吧!
其實我對你比較失望,不能接受的結果權衡後硬是選擇接受,這叫"吞下去"。
我關注你的系列文有一陣子了,你連存證信函這種豬隊友給你的贈禮都拿到手了,照理來
說不該最後玩成這樣阿?
就算你最後拿到和解的補償,但怎麼看起來像是"贏了比賽卻輸了人生"的感覺?
看了你的文,我實在不覺得其他板友將來也遇到類似的事情時會想跟資方抗爭到底。
作者: edcs ( )   2015-07-23 19:44:00
作者: waisalder (我是工頭)   2015-07-23 21:36:00
講的沒錯 跟我感覺一樣
作者: doris1016 (~DoR!$~)   2015-07-23 22:34:00
作者: charaaaa (charaaaa)   2015-07-24 00:25:00
推贏ㄌ了比賽輸了人生
作者: schin5566 (schin5566)   2015-07-24 00:33:00
因為對法律不熟悉 不然要怎麼打??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7-24 01:10:00
要是我,這一兩千塊我不要!我要先去勞保局檢舉,然後把公司搞上媒體!其實原PO可以放上存證信函跟調解會議記錄看看要怎麼玩下去!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5-07-24 02:13:00
我也覺得原po自己問題也挺大的,實在很想噓下去
作者: book2381   2015-07-24 06:08:00
上法院很浪費時間…
作者: menmermaid (錢不多事不少離家近)   2015-07-24 08:33:00
樓上,所以資方不就是看準了這種想法,吃定勞方會自己吞下去嗎,自己的權益自己都不想爭了,別人能幫什麼
作者: wellywang ( 威力王)   2015-07-24 11:14:00
原原po這種心態,如此結局也是自找
作者: Miketroutla (MikeTrout MVP)   2015-07-24 13:16:00
什麼叫上法院很浪費時間,就是有太多這種想法的勞工,難怪資方永遠不當一回事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07-24 16:19:00
推這篇分析跟補充回應很清楚!!
作者: pigmonlin (大俠愛吃漢堡包)   2015-07-25 20:02:00
我不是為了那錢去的,就是想讓公司被罰才去勞工局,但真的搞錯調解的意思,存證信函跟證據全都給調解人了,也說想告民事,但被說上法院妳也不一定會贏,就算贏了就還是賠妳薪資而已,也說沒保勞健保公司只罰金額的10倍,一兩千而已,聽一聽就不想耗下去了。法院親戚打過,過了一年也沒要到薪水,還反被公司告。我正在說服另一個同事直接去勞保局跟勞動局檢舉這間公司,不要跟我一樣用調解的,那時她說我先去看調解是怎樣她再決定怎麼做,要讓公司被罰只能看她決定了,對不起我太笨還真的以為調解時錯的一方就會直接被處罰,真是太沒用了是反教材還是自刪文章以免誤導了別人,再次sorry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