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雇主未事先告知扣用餐時數

作者: mengweiduo (夢微多)   2015-07-23 18:10:32
之前打工時間是中午12點到下午3:30
有時候客人比較多會到5點才下班 視情況而定
那時老闆問我都幾點吃完飯才過來
我回答十點多
他:[不然以後就跟其他員工一起吃]
一開始我拒絕了
後來他又表示反正下午有空閒 可吃個飯沒關係
後來我也答應了
但領薪水時他卻說每天要扣0.15小時用餐時間
也表示其實沒有扣很多
雖然我知道這樣沒有扣很多
但一個月下來也被扣4百多
重點是他也沒事前告知要扣時間
想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7-23 18:37:00
休息時間不計薪 合法吧?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07-23 18:39:00
連續工作四小時才一定要給休息時間
作者: takmingnoob (大司馬司馬大大大)   2015-07-23 19:11:00
沒很多還扣
作者: r780224 (綠豆的小孩)   2015-07-23 19:27:00
其實休息時間不計薪的非常多
作者: edcs ( )   2015-07-23 19:42:00
那你為何不吃完飯再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07-23 20:04:00
樓上 他不就講吃完飯了...結果被雇主要求一起吃還扣薪
作者: edcs ( )   2015-07-24 01:37:00
我的意思是,之後還是要堅持自己吃完再來。不然平白無故少領幾百元。主管要他跟大家一起吃飯,並無好意,只是當作扣他錢的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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