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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9 13:55:43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童工工資可望比照基本工資,勞動部預告修訂勞基法施行細則,刪除童工基本工資不得低
於基本工資七成規定。如此一來,童工工資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配合勞工周休二日,修
正案刪減勞工國定假日,由原本19天減為12天,比公務員多一天勞動節。
修正內容增訂八仙塵爆條款,明確定義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雇主可要求勞工停休或延
長工時,其中突發事件,包括對人民生命、安全或人身自由有重大影響,且不能控制或預
見,需立即處理之事故,如八仙塵爆有眾多民眾受傷,醫護人員可銷假上班。
勞動部表示,勞基法第44條規定,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受雇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當初顧
及童工工時及效率較低,施行細則訂定童工最低工資可為本工資七成。
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僅以年齡作為減給工資依據,有違同工同酬原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
法民國103年11月20日公布施行,應提升童工勞動條件,因此刪除這條規定,使童工受基
本工資保障。
國定假日應補休
勞動部這次修改施行細則,明定因工時縮短產生的休息時間,若遇國定假日,勞工應補休
。
修正案也增訂了勞工出勤紀錄方式,不局限在書面,可以以出勤卡、門禁卡、刷卡機及電
腦出勤紀錄等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