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年假代金計算

作者: yoyo03 (YO!)   2015-09-29 17:36:14
各位版友好
此件事情有後續發展,想請各位幫忙><
因為前公司離職的人會被課長特別關照,所以才想到離職預告期都用特休請這招。
但如同版友提醒的,這招行不通,而且一天假都請不了,所以還是被關照了...
(關照內容及前公司事蹟有機會再發一篇分享)
我一天年假都沒請,工作滿一年照理說我有7天年假,據我的認知7天年假在離職時都可換成代金。
但公司說因為年假計算是採"曆年制",所以我只有"6天"的年假,也只會折6天的代金給我。
在ptt及網路上查了很多資訊,關於年假歷年制部份似乎是無違法,HR版也有人提到年假計算方式。
以下節錄至HR版「Re: [發問] 請問有關特休的計算 作者eekas」想看全文可前往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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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首先,現在的特休,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每年應給七天特休,
有些公司會規定,滿一年後,第一年特休以比例給之,第二年起才是給七天。
如下圖(一)這樣:
圖一(假設 95.4.1為到職日):
95.4.1 95年底 96.4.1 96年底 97年底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09-29 17:53:00
重點就是 你要不要為了一天的錢去找勞工局幫你討?
作者: Abobe (大飛鴿)   2015-09-29 18:04:00
他就說他一天薪水沒多少 是公司喜歡凹員工了 所以才要討
作者: george31708 (衝阿~~~)   2015-09-29 18:10:00
按照法條,滿一年就是七天。但是不一定要折現,也就是沒有規定給這樣合不合法。但不給休就違法。沒有這一說,所謂曆年制只是為了方變計算,一切按照法規走。先打電話去勞工局諮詢,然後再請人事自己去確認。沒有規定要不要給代金,但是有特休是確定的。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09-29 19:57:00
你打這麼一大串 最終目的還不就是我的結論??來問鄉民得到一百個讚有甚麼用? 勞工局說NO你還不是要吞而且你就算搞清楚特休怎麼算有何用 公司還是照公司的玩法而且事情都已經兩個月了 你還在"溝通"會不會太扯7/27 你發文問離職特休的事情,現在過兩個月你還是在問?莫非是兩間不同公司嗎?? 那我誤會了你一直強調不想要鬧大 那你所謂的"堅持討回來"是要怎麼做??如果是我 公司拿公司規定出來 我只能拿勞基法出來可是我並非專業的法律人員 直接請勞工局的人不是更快嗎??在職討口飯要吞也就罷了 都要離職還在怕?? 難以理解
作者: ANIO1021 (北上打拼)   2015-09-30 16:36:00
自己弄懂規則比一知半解硬碰硬來得好在社會上生存吧!
作者: badiverson (嘲笑的夢想才有實現價值)   2015-09-30 22:46:00
簡單來說96.04到職 96.05離職一定要給妳七天假我之前公司有人96.04到職 96.05離職只給部分特休而上勞工局協調的 所以公司一律改成給七天再依照你離職時間來計算是否有多修特休假設你是96.11到職 97.12離職 特休就不到一天嗎抱歉上面96.05更正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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