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該不該再回去老東家?

作者: fish2345 (有話好說)   2015-11-21 20:35:42
我原本在民間單位上班,民間單位專承包政府單位的工作,
去年誤打誤撞,滿腦想著離開,換到民間公司的上頭主管機關,變承辦人
辦理我之前單位的核銷、評鑑、委託案,
原本會做這工作只是針對想學公文處理而來,
但做了之後發現好像會被我之前的民間單位誤解我應徵這工作的動機,
這一年來剛好有些做法過我的手,都被改了,經費也有減少,最近我前公司的評鑑成績
也變差,一整個很尷尬,在做這工作常要處處替她們想,但是又難兩全其美,
畢竟在公部門會有其他長官在阻擋我,
現在,我民間單位的主管在問我要不要回去,
以前在那是老鳥,人人愛,但是,做了現在這工作後,現在回去不知會被怎麼看?
但是,不回去好像也只能做現在這工作,留著繼續做,又綁手綁腳的,角色也拿不出來
還做是各位,會怎麼做??
作者: holsety   2015-11-21 20:53:00
做什麼要像什麼,你處處替你的前公司著想那誰替你現在的單為著想呢?
作者: fish2345 (有話好說)   2015-11-21 20:57:00
所以我才在想與其這樣乾脆回去但是做一年這工作,再回去會不會被電慘了
作者: holsety   2015-11-21 21:03:00
所以你需要的是扮演好現在位子的角色,而不是回前東家當然啦~哪邊待遇好就去哪邊,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11-21 21:52:00
斯德哥爾摩?
作者: mytvpoly ( )   2015-11-21 21:59:00
看$
作者: mike321 (我是麥克)   2015-11-21 22:27:00
公務員的保障,怎樣都還是比民間企業好吧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15-11-21 22:32:00
原po不是公務員吧,約聘?
作者: fish2345 (有話好說)   2015-11-21 23:03:00
公務人員 約用人員
作者: settingsun (DH死士)   2015-11-22 08:30:00
難道你坐著泛公務員的工作還想圖利原東家嗎?我只能說 你還是公事公辦吧 無傷大雅處可通融前東家有人要找你出去吃吃喝喝就千萬別去
作者: duuwoif (燎原火)   2015-11-22 16:44:00
公務人員要依法行政懂嗎?
作者: sanob (克忒)   2015-11-22 20:49:00
你直屬主管在單位裡的權限大否?夠大就可留~還有工作要避嫌
作者: dickyeh (閃閃亮亮)   2015-11-23 07:35:00
請依法行政,不要偏頗。套句土木方面的公務員的笑話,今日鄉公所,明日看守所。按照規定來,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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