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只給587元 老闆沒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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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型連鎖餐飲企業服務,辛苦做了四點五個月,年終獎金只領到五百八十七元!台東市
謝小姐去年八月中到連鎖餐飲集團擔任計時人員, 最近才發現公司一月底悄悄匯款五百
八十七元的「年終獎金」,讓她很傻眼,只好自嘲「我白痴」?不過縣府社會處說明,勞
基法未規定年終獎金,公司並未違法。
謝小姐無奈的說,當初因為這家餐飲集團品牌形象佳,覺得有升遷、學習機會,所以應徵
內場廚房工作,不過店長叫她做外場,還說試用期三個月後有機會升為正職人員。她每小
時領一百卅二元、一天工作未滿八小時,去年八月中開始上班,本來以為餐廳生意好,可
以領到四位數年終獎金,根本沒發現一月底匯入五百八十七元,等到問過同事、檢查存摺
,才發現年終只有這樣,超傻眼。
她說,店長還叫她們輪流當「值日生」,下午三時至五時要在店裡接電話,但不能打卡,
因為店長無法確定何時可以升正職,選擇二月底離職。
朋友得知謝小姐年終只有五百八十七元,笑說是「我白癡」的意思嗎?謝小姐的媽媽指出
,女兒工作認真,碰到這樣的公司很不捨,給五百八十七元好像是乞丐,還不如不要給。
社會處稱未違反勞基法
縣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長王識殷說明,勞基法並未規定年終獎金、試用期,這些都是台灣
企業傳統作法,只要工作、時薪等規定不違反勞基法即可,會再派勞檢員去現場了解。
業者表示計算方式無誤
餐飲集團公關經理朱書霆表示,部分餐飲業計時工讀生沒有年終獎金,公司考量員工辛苦
則訂有年終獎金,也公布過計算方式,經核對謝小姐的年終獎金無誤,不過「值日生」未
刷卡的確不符公司規定,店長也坦承疏失,會再評估如何改進。
對於升正職部分,朱書霆表示,要看員工表現及是否有缺額才會調整,可能是當初店長與
員工溝通有落差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