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我今天向主管提了離職,預計把四月底做完後離開
但是公司同仁提醒我,由於四月最後一天是假日
所以離職日為4/29,以公司的制度來說算是不足月,只能領日薪
代表下周的清明連假等於無薪假
不過又有同仁說:只要把當月的工作日做完,公司就應該支付全薪
不必考慮最後一天是否為休假日的問題。
到底誰說得對呢? 請各位幫我解惑 謝謝
P.S. 也順便問了人事,但是人事說他不知道
如果老闆說給全薪他就給全薪,日薪就給日薪
只要員工沒聲音就好,所已請各位幫幫我
謝謝
轉自小惡魔
作者:
rabbit829 (猜ä¸é€)
2016-03-28 21:25:005/2再離職,基本上不論幾號離職都不該算日薪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6-03-28 21:36:00就算是給日薪也只能扣最後一天 連假還是有給薪
作者:
moyasi (Simple Life)
2016-03-28 21:43:00離職日先押4/30看公司怎麼處理就算只讓你押在4/29 你也應該要拿到月薪*29/30
正常公司會給29/30 如果公司有全勤的話會被扣掉因為29號就離職 30日已經不是公司員工 不需付薪水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6-03-28 21:53:00我前公司給全額耶XD 我離職日故意寫29還領到全薪
作者: settingsun (DH死士) 2016-03-28 21:54:00
不對,連續工作的天數,中間的國定假日是有薪假這是明文規定的,公司規定不能牴觸
之前也是如此,被管理部要求改成最後的週五還補上小章。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03-28 23:08:00要是我就做到5/2
作者:
f124 (....)
2016-03-28 23:56:00你問人事幹麻 你不會去問勞工局喔
作者:
BUE (BUEe)
2016-03-29 00:50:00可以假日離職,而且只要是正職,一般假日都應該是有薪假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6-03-29 03:03:00時間壓在月底就對了,即使是假日,算你日薪就去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