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同事好友的帳號po一下文)
我是某補習班的跑課教師!
一月時在下班途中出了車禍
(無違反交通規則,勞工局說是職災)
後來三月時被正式解雇了!
(中間有點複雜~ 難以解釋!
有機會我再說, 到現在傷勢也還未痊癒 QQ)
總之我覺得非常生氣加上心力交瘁
...
向勞工局提出開調解會的要求
最近也快開調解會了!
因為資方甚麼都沒給我:
勞健保(主管說有二代健保,但沒有勞健保,不知道為什麼...),
資遣費, 工傷假的錢等有的沒的,
理由當然是因為我是兼職的!
感覺就是希望我趕快消失管我去死的態度。
(對話有空再補上…)
後來勞工局說他們應該要給我,
我才去提出申請。
1.
我最近整理薪資條才發現
他們的時薪怎麼變來變去的 @@
以前都沒在注意,
合約上寫A時薪。 一開始是給我A時薪,
後來兩三個月後又給我B時薪,
(B>A)
我那時候以為是我表現好加薪,
結果最近這一兩個月又變回A時薪,
我今天才發現所以也沒辦法問,
(平常拿薪資條不會刻意去看)
之前工會有叫我去公司開張在公司的工作證明,
我在上面寫的是B時薪,
那時幫我蓋公司章的是秘書,
如果公司說它發錯薪水要跟我拿回去該給它們嗎?
2.
我有把上課點名紀錄印下來,
但上面有學生名字跟電話,
若開調解會時拿出來會危害到個資法嗎?
(我之前有跟祕書要我的上課點名記錄結果他用個資法擋我。)
3.
主管在二月下旬有先告知我要把我fire,
全部的課上到這期結束 (約三月底),
但是3/X又提前把我解雇,說明天起不用再來了!
這樣有違法嗎?
(合約裡面有註明主管覺得員工不適任可以請員工走路)
真希望可以拿到我該拿的錢,
可是要是他們咄咄逼人,
或是拿出一個我犯過的小錯誤來壓我,
我還有甚麼路可以走呢?
難道真的要上法庭嗎? 直接檢舉他們讓他們被罰錢嗎?
好希望一切趕快順利結束…
自從車禍以來就好多事情好煩…
如果有順利解決會再分享心得。
先謝謝熱心的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