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作契約

作者: lushaoan (呂小熊)   2016-05-26 20:39:39
各位板上的前輩,晚上好。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我老婆在某公司上班。
面試時有簽了一張合約,期限是一年
但是因為受不了上班環境還有老闆老闆娘情緒化的心情影響整個辦公室
辦公室職員也是流動率很高,但因為其他人都沒有簽約
所以可以說走就走,
現在做不滿一年想離職,但是卡在合約還沒到期
不曉得有沒有人知道像這種合約有法律效力嗎?
另外我老婆只有簽名沒有蓋章,這樣有效嗎?
雇用契約:http://imgur.com/9sVqtlK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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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sandonts (Catalano is A+)   2016-05-26 21:01:00
簽工作合約要有相當的對價 可詢問是否有教育訓練?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6-05-26 21:50:00
八成是無效的 很多地方不合勞基法 除非你有拿到簽約金我看是沒有吧 有沒有效跟簽名還是蓋章沒關係另外 台灣人太和善很愛姑息養奸 所以你好自為之
作者: inurry (等待)   2016-05-26 22:15:00
不平等的合約。可單方面解約。只是如果公司硬要告,也是要跑法院。就看法官怎麼判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6-05-26 22:33:00
這合約無效 不用理他
作者: geminilove (geminilove)   2016-05-26 22:35:00
正常是無效! 除非有對價關係!! 可以詢問勞工局比較準
作者: ssarc (ftb)   2016-05-26 23:17:00
看到一切遵守、無條件、絕無異議等字就知道這合約肯定無效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6-05-26 23:19:00
預先拋棄資遣費/補償費,無效預告期間不可約定較勞基法所規定者為長,如有違反,其約定無效違約金的部分本來提前離職雇主就有請求權是有效的。過高可以法官可以酌減
作者: banana1225 (多多派克普莉娜)   2016-05-26 23:37:00
當初怎麼簽的下去…
作者: puffs (泡芙好吃)   2016-05-26 23:44:00
還是問勞工局比較準 , 至少第二條看起來是對價的
作者: ch110 ( )   2016-05-27 13:06:00
第二條哪裡對價? 只寫解雇和中途離職的賠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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