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懷孕17週的孕婦,一個月前(還沒滿3個月時)面試上現在這份工作,因工作內容跟
我當初預期的不一樣,所以很想轉職。最近面試上一份X大工X系的計畫助理,僱主老師希
望我盡快去上班,然而,就在我告知目前已懷孕17週後,就請助理來封信跟我說,因教授
有所考量後,最後決定另再尋覓其他合適者,真的讓我非常的失望,我都已經準備要跟原
僱主提辭呈了(如果我已經提了損失不就更大),超級想投訴到勞動部或該校的性平委員
會,但又怕之後被這間學校(還是是我母校)拒絕於門外,可以請有經驗的前輩孕婦指導
我該怎麼辦比較好?
臺灣的職場對孕婦真不友善,難怪現在的人都不生了,一環扣一環,
真是可悲阿~
受傷的孕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