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加入這家公司年資還未滿一年
最近因為作業疏失導致被一位快退休的審核員抓到小辮子
事後他要我補的文件我補好交給他也說下次注意就好
但到了長官的處務會議時他未告知我就把這件事講了出來 說新人對公司規定不清楚 有重
大缺失
我的長官事後非常不高興,表明整件事從未被告知,是上級問他他才知道
我一直不懂事後文件我也補齊
跟他沒結怨 為何要這樣桶我
是想藉由這件事突顯自己存在?
這項會議記錄會公布出去,董事會或管理階層看到事後也可能處分,但會都開了,我也沒
背景請長官刪除此項目
同部門的為何這樣陷害,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