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的很突然
有天下班店長跟我們員工在討論上班的問題
整個過程就是不斷的以鬼打牆跟擺爛回答方式來回應公司沒有解決的問題
最後員工受不了以至於口氣上比較差
但店長口氣也沒好到哪去就是了
原本只是在討論上班的新人態度問題
希望新人態度可以好一點
店長卻告訴老闆是老的員工上班不開心
以至於私下討論新人的不是
老闆很生氣於是發公告
告訴參與這件事情的員工強制休息兩個禮拜
如果兩個禮拜後想通了再打電話通知
詢問有沒有回來的機會
但班表上已經沒有我們的名字
店長本身對少數員工的偏見我不談
主要想請問那我被強制休息的這兩個禮拜
可以算非自願離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