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目前任職公司年資3年以上,
依勞基法,年資3年以上離職需提前30天預告雇主。
但是新工作的預定上班日期是7/7,請問我24號提出離職,不足30天的狀況下,公司能否
要求我做完30天?
若公司提出這個說法,我能否堅持離職?是否有罰則?
因為上面主管說離職就是30天,沒有跑完程序人還是要來上班。
我有點手足無措...
作者:
cd20cd20 (林小Lin)
2016-06-26 17:30:00你還是可以走 但是公司可以就業務沒有交接完畢或是其他事情因你沒有照法定日期預告離職有受損失而蒐證向你求償
公司可以跟你求償。原則上需要提前預告。錄取新工作的時候都沒有跟對方先說好嗎?
作者:
cpper (韓立)
2016-06-26 18:09:00你可以跟公司說你放棄領這個月的薪水用來交換預告30天
作者: cosyah (yayaya) 2016-06-26 18:14:00
我有打去問過印象中沒有規定一定欸
目前我是做到7/6也可以,而新公司是沒辦法等...
作者:
chister ( )
2016-06-26 18:35:00可以直接走
作者: littlebethy (蜜烏龍) 2016-06-26 18:41:00
把假請ㄧ請啊
作者:
lizting (liz)
2016-06-26 19:02:00上面的推文...預告日沒有硬性規定的,離職時就跟公司談好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6-26 19:06:00就早點把手續跑完啊還那麼多天怎可能程序跑不完公司可以優於勞基法 是主管壓你嗎
公司規章跟勞基法都是工作三年離職需30天前告知,我的狀況變成10天前告知所以主管認為時間太趕,不可能讓我在希望離職日離開。
那就是你的問題 年資3年以上應該有10天特休 你應該還沒休完吧 然後剩下幾天以及假日看能加多少班就加多少班通通報補休 特休加補休看有沒有辦法一次請到預告日
預告日有法律規定,除非是公司同意,不然很難辦如果業務情況允許,你可以跟公司說到月底會計比較好算,看能不能做到六月底樓上s大的方法是可行的,我也是用特休來壓縮時間
作者:
gamer 2016-06-27 02:07:00勞基法內並沒有罰則,公司理論上可以求償,但困難度很高。
作者:
qazdrfv (Chen)
2016-06-27 09:27:00很難求償吧,頂多扣薪水+撕破臉
自己知道勞基法規定30天前需告知,為什麼還要等到10天前才提出?無法順利離職就是你自己應吸收的損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