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家庭因素往中南部發展, 印象最深刻的是面試了一家做傳產的集團公司, 一面完通知二面, 經理面完協理面, 搞得像在徵高階管理職, 最後開25k但是要輪三班, 每星期一輪。
如果以一份工程師及產品管理師類型的工作都這麼血汗, 那更基層的工作給22k甚至更低到違反勞基法也是可以預期。
實務上常常有些老闆違法被罰時雙手一攤說自己不懂法令, 就好像無照開車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說自己不知道開車要駕照也不知道闖紅燈是違規行為一樣可笑。
公司用人的心態如果是好一點的不用, 因為公司的待遇留不住人, 差一點的看不上眼, 一般的嫌沒經驗, 有經驗又只開新人價, 對求職者極盡苛求, 對媒體卻放話找不到人, 這種情況下被譏為慣老闆也算實至名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