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懷孕在面試時會老實說嗎?

作者: tienfei (神阿!給我多一點時間)   2016-08-07 00:56:01
前文恕刪~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0482123.A.C34.html
推 patlo: 身為人資及主管,雖然法律保障A的權益,但是我保證他這樣 08/06 22:35
→ patlo: 立刻黑掉,若他需要這份工作且想做的長久,這絕非好主意 08/06 22:36
推 patlo: 問題不是她懷孕,而是一入職就準備待產呀!公司會找人就是 08/06 23:02
→ patlo: 因為缺人,結果找一個要馬上要生的進來,那是要幹嘛? 08/06 23:03
→ patlo: 若是樓上幾位覺得這樣很OK,希望未來妳們當主管/老闆時,徵 08/06 23:04
→ patlo: 才廣告上可加上「孕婦者佳」,我立刻給你按個讚,並推薦你 08/06 23:06
→ patlo: 去申請友善職場認證 08/06 23:06
推 patlo: S大,一般具專業的職務,前幾個月都是學習期,就算他有經 08/06 23:10
推 patlo: 驗,也需要適應期,這樣他剛進入狀況就要去生,這補人意義 08/06 23:12
→ patlo: 在哪? 08/06 23:12
推 patlo: 原來貴公司補新人只要他做3個月的,那要不要去簽定期契約 08/06 23:18
→ patlo: 不更好?最好你碰到這狀況舉手自願全數承接他工作 08/06 23:20
推 patlo: 那很好,祝你未來也當上主管時還保持這初衷 08/06 23:27
推 patlo: t大,人資是勞資中間的橋樑,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法令是保護她 08/07 00:15
→ patlo: 的。身為人資,若建議老闆幹違法的事,實在是失職!但除非這 08/07 00:15
→ patlo: 位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不然同樣條件的兩個人選,我很好奇有 08/07 00:16
→ patlo: 幾位會選懷孕的那位? 08/07 00:16
→ patlo: 而且,面試時就知道她懷孕而選她,與到職後才知道她懷孕完 08/07 00:17
→ patlo: 全是兩件事啊! 08/07 00:17
推 patlo: 也所以我會說她一定黑掉。大家都在工作,也都知道要合法的 08/07 00:19
→ patlo: 讓她離開是有辦法的,也所以我會說若她想長久的做,這絕對 08/07 00:19
→ patlo: 不是好主意 08/07 00:19
推 patlo: s大,你真的有在工作嗎?要合法的讓他離開是有辦法的 08/07 00:21
推 patlo: 至少我不會搞出問題,這是我的專業 08/07 00:24
推 patlo: 你是搞不懂嗎?怎麼可能懷孕就一定要搞走人家?這樣的公司 08/07 00:28
→ patlo: 也太黑了!問題是出在入職才告知懷孕呀 08/07 00:28
推 patlo: 我只能說,希望未來各位當主管是,多錄取孕婦 08/07 00:30
P大既然表明自己是人資,那很清楚彼此的權利義務
今天公司錄取一名員工,是看它本身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是否符合這個職缺的要求
我自己也面試過許多人員,基本上是否懷孕不再考慮是否錄取的範圍之內
今天一個條件資格相當但有懷孕vs.條件資格不相當未懷孕
在錄取與否時,只會再多一層考量~
目前現職是否適合孕婦? (ex.須輪大夜班or搬重物)
今天該名求職者未告知已懷孕事實的確會為大家造成困擾
但是所有人都未詢問,他對工作是否適任?
如該名員工並不適任該職缺,即便未懷孕公司仍可請他走路
但這名員工適任該職缺,即使懷孕也應該保障他的工作權
一名員工適應到上手約3個月,到能為公司帶來產出約要2-3年的時間
2個月的產假對於公司而言,並不是撐不過去會倒的階段
給2個月的產假,換來員工2-3年以後對公司的向心力及產出,很值得
雇主不反省自身公司獲利狀況,而去苛責員工不該懷孕?
老話一句,歧視孕婦就直接找中工齡就業
又要學習快的年輕勞動力、又歧視他們懷孕生子帶來的成本,
這種公司倒一倒好了~
PS.我同學拿到offer後才發現懷孕8W,告知雇主後,
對方也願意延後他報到+減輕孕期工作量~
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歧視孕婦,重點是求職者本身的條件~
作者: patlo (派大星羅)   2015-08-06 22:35:00
身為人資及主管,雖然法律保障A的權益,但是我保證他這樣立刻黑掉,若他需要這份工作且想做的長久,這絕非好主意問題不是她懷孕,而是一入職就準備待產呀!公司會找人就是因為缺人,結果找一個要馬上要生的進來,那是要幹嘛?若是樓上幾位覺得這樣很OK,希望未來妳們當主管/老闆時,徵才廣告上可加上「孕婦者佳」,我立刻給你按個讚,並推薦你去申請友善職場認證S大,一般具專業的職務,前幾個月都是學習期,就算他有經驗,也需要適應期,這樣他剛進入狀況就要去生,這補人意義在哪?原來貴公司補新人只要他做3個月的,那要不要去簽定期契約不更好?最好你碰到這狀況舉手自願全數承接他工作那很好,祝你未來也當上主管時還保持這初衷t大,人資是勞資中間的橋樑,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法令是保護她的。身為人資,若建議老闆幹違法的事,實在是失職!但除非這位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不然同樣條件的兩個人選,我很好奇有幾位會選懷孕的那位?而且,面試時就知道她懷孕而選她,與到職後才知道她懷孕完全是兩件事啊!也所以我會說她一定黑掉。大家都在工作,也都知道要合法的讓她離開是有辦法的,也所以我會說若她想長久的做,這絕對不是好主意s大,你真的有在工作嗎?要合法的讓他離開是有辦法的至少我不會搞出問題,這是我的專業你是搞不懂嗎?怎麼可能懷孕就一定要搞走人家?這樣的公司也太黑了!問題是出在入職才告知懷孕呀我只能說,希望未來各位當主管是,多錄取孕婦
作者: StevenZ (Arc)   2016-08-07 01:07:00
推 我個人的觀念就是一切照法規走,資方有漏洞可鑽那是法的不足,但如果明擺著就是想違法那真的趕快倒一倒好了。
作者: tienfei (神阿!給我多一點時間)   2016-08-07 02:25:00
看到很多推文者站在資方說話,勞動權益是要如何進步?
作者: patlo (派大星羅)   2016-08-07 07:06:00
你這樣做很棒,但實務上就是這會對大多數主管造成困擾,特別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工作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表達有問題,我一直強調合法,意思就是若有主管要惡搞時,人資的工作就是要擋下來,這樣還要被你認為是資方打手,我也無話可說我們在勞資爭議時,原則是站在相對中立的腳色的,要保護公司不受罰同時,也要確保員工權益若你之前碰到一些亂搞的人資,我只能說遺憾但更多的是亂搞的主管,結果要人資來擦屁股的,這狀況相信人資朋友們都不陌生不然你以為人資吃飽太閒要來管這種事喔?這對人資來說叫做鳥事吃力又不討好
作者: hongsiangfu   2016-08-07 08:10:00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08-07 08:33:00
產假外還有育嬰假
作者: bms ( )   2016-08-07 09:27:00
沒有甚麼一個蘿蔔一個坑的事 只是公司讓你以為這樣外商還規定一年要請多少假 把職務給別人run過 不能一人獨會
作者: patlo (派大星羅)   2016-08-07 09:55:00
樓上,所以討論的狀況就是一入職沒多久就要請長假的人呀!你是沒見過hunting進來做專案的人嗎?若是她進來沒多久就要請產假甚至留停,請問那找她幹嘛?不就現有的人自己做不就好了?
作者: bms ( )   2016-08-07 09:56:00
你可以一次招兩個人啊 兩個都育嬰假那恭喜摟
作者: patlo (派大星羅)   2016-08-07 09:56:00
除非她真的優秀到可以等,不然真的碰到了,依法也只能給假,但若你是她老闆你會不會傻眼?
作者: bms ( )   2016-08-07 09:59:00
不會阿 我又不是老闆幹嘛替老闆想 老闆平時會為勞工想嗎?而且薪水也不是你出 你擔心甚麼?
作者: patlo (派大星羅)   2016-08-07 09:59:00
別像一些人一樣擴大解釋到所有懷孕的人,她們一直都不是討論的對象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6-08-07 10:01:00
我公司產假直接一年不見 我好像也沒看到其他人在叫呀?
作者: bms ( )   2016-08-07 10:01:00
那是勞工應有的權益 頂多觀感差有啥問題嗎
作者: patlo (派大星羅)   2016-08-07 10:01:00
所以這就是員工與主管的差別,我只能祝你工作順利
作者: bms ( )   2016-08-07 10:02:00
怕遇到這種事你可以向上面報告說這個專案需要多招人我工作還蠻順利的 謝謝你關心 你可以看我最新的發文員工跟主管的差別 我都笑了 低薪跟稍微高薪一點的勞工嗎人過要是過的日子沒尊嚴 掛個主管缺有比較好嗎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6-08-07 10:06:00
公司有些媽媽合法申請慢一小時上班 早一小時下班的我也沒看上面的人請他們滾蛋呀?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08-07 10:18:00
2-3年才有產值,那間公司推薦一下那麼爽
作者: wintershine9 (みんな空の下)   2016-08-07 13:22:00
一進公司就懷孕有問題嗎? 我不懂P大的觀念是什麼,你的想法不代表所有資方什麼是老闆與員工的差別,有點有趣,你的老闆的定義是vp還是部門主管? 員工請育嬰假本來就是部門主管頭痛工作安排,反而希望請假的人快點回來。 我想你的想法已經走偏了。人資不用提部門人力安排著想,那是部門主管的事,請安份你的工作職掌,依照部門及老闆提的人力需求把人找進來即可,況且,面試合格與否不是你決定的,部門主管的意見是佔比最高,你不能決定懷孕的人適用與否。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08-07 14:53:00
這麼爛的人資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義)   2016-08-07 16:01:00
有人把人資定位成老板的走狗 也是一種生涯期許啦一間公司對於人才對於員工福利權益的重視 長期下來絕對是公司往上再提升的保證 只會看到會請產假就在那邊老板長老板短 笑死人把公司的cost down當命脈捏老闆吃肉人資是有廚餘可以分嗎 呵呵 大概有吧
作者: poisonB (狗)   2016-08-08 19:57:00
公司要弄走就直接用試用期3個月不達預期弄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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