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oudbaby (離開)》之銘言:
: 最近從朋友那邊聽說了發生在他上班地點的一個...事件,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 朋友工作的地方前陣子應徵進來一個 25-26 歲的女生,簡稱 A。
: 從面試到通知錄取並沒有花太久的時間(一週內),
: 通知錄取後請她去指定的醫院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體檢報告。
: A 的體型矮胖,在工作一個多月後,
: 輾轉被大家得知她已懷孕近五個月,預產期在今年 12 月。
反正才一個多月,適用期三個月的時候,公司可以用不適任請她走啊,
或是派很多工作給她之類的,不過台灣的就職環境就不意外,
同事還會覺得麻煩耶。
: 她的主管 B 聽說後非常驚訝,調出她的健檢報告來看...發現她沒有照 X 光。
因為懷孕本來就不可以照X光啊,
主管沒看見感到...,是說這樣就不錄取?
: B 找她約談,已確定她在面試時已知自己懷孕,
: 而她在當時並沒有主動提及這點。
: A 結婚五年,過去曾經懷孕兩個月但不幸失去了寶寶,
: 她向 B 說:「我很需要這份工作」。
: B 被高層約談為何當時沒有仔細檢視 A 的健檢資料,他的不爽大於懊惱。
到底在不爽什麼?或是懊惱什麼?
難怪台灣勞基法都像是寫假的。
: 目前的 A 很積極在向同事打聽公司關於產假、育嬰假等相關福利,
: 由於她不老實的行徑已被口耳相傳,大家都對她十分反感。
到底不老實的點在哪裡?
所以如果有患癌症或是心理疾病也都應該要主動告知,
家有老母需要時常請假照顧也要告知?
: 板友們會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 已經居主管職的板友,你們在面試時會主動問對方是否懷孕嗎?
我問過HR,他說他只求專業人才,
這種低階的問題他才不會去問。
: 對方的答案會影響錄取結果嗎?
: 非主管職的板友,如果 A 現在就是你(妳)的同事,
: 你(妳)會怎麼看待她呢?
很好啊,增產報國。
而且公司如果是已知的情況下收了他,
這家公司一定不會違反勞基法,也一定會善待員工,
反之呵呵。
: 在她請產假、育嬰假的期間,你(妳)會毫無怨言當她的職代嗎?
如果會抱怨的人,不管他是因為懷孕生子請育嬰,
還是生病,車禍受傷需住院,都會因為工作量上升而抱怨,
當工作多到難以負荷就是公司的問題。
: 如果妳今天就是 A,即使主管面試時沒有問,
: 妳也會主動坦承懷孕的事實嗎?還是之後再假裝當時不知情?
我之前有打算轉換工作的時候,我有主動告知,
音訊全無之後,那個缺突然正式開出,對方請我過去,可我拒絕了,
只是因為太接近生產日期加上本身已經有請育嬰假的打算,
覺得新工作交接不太合適。
可說真的,這根本不是一個需要主動告知的義務。
: 如果你今天是 A 的老公,你們很需要這份收入。
: 你會要她在面試時就當一個誠實的人,
: 還是等面試上了紙包不住火再說?反正有勞基法保障,不怕不怕。
這邊提勞基法令人感覺到好笑。
: 沒說又不是說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