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給個現實生活發生過的例子.
女方懷孕,假全部照請,該給的福利一項都沒有少,且全部符合法規.
結果女方的行為是:
懷孕時,同事盡量幫忙,但女方能拖就拖,隨便做,
因為她知道公司這時不可能開除她.
(法規對孕婦這塊非常敏感,基本上只要懷孕在公司,不管孕婦行為如何,
基本上只要敢讓孕婦非自願離職,孕婦去申訴的話,九成九會贏.)
產後,仗著自己要擠奶,上下午各花接近一個小時去會議室擠奶.
請她到比較沒人使用的小會議室還會不高興,(要多走一些路)後來主管盯著她,
才安分點.法規規定30分鐘x2,此小姐50分鐘x2,
且不包含洗奶瓶整理用品等時間,所以加一加一定超過,上班一天才八小時,
這位一次大概就一個半小時,等於實際上班時間才五個小時左右.
這位小姐懷孕前其實很正常,工作全部都正常,但一懷孕整個拿翹,
到產後基本上同部門的都對她有怨言,女方請完育嬰假,
拿半年的六成薪就掰掰了,因為沒人想理她,同部門的都慶幸.
老實說,公司不是不歡迎孕婦,在公司懷孕生產的同事也好幾個,
也許是年紀有差,公司這塊都是能體貼就體貼,能協助就協助,
所以沒發生過問題,但最近幾年發生過一兩次類似上述的情況,
沒人跟她講,就當作沒這回事,但該有的福利一項都不能少.
小公司禁不起折磨,所以之後開始嚴格按照法規,
去回哺乳都需先告知主管,(原先都不用,所以才會有去一個小時的情況),
多餘的福利全部拿掉,反正勞基法沒規定,公司也不額外補助.
(原先公司有額外給予生育補助金)多的福利全部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