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男友上來問
他今年是國立大學資管系應屆畢業生,在大四時參加google數位火星人計畫應徵上了在高雄軟科的一間公司,進去三個月內目前職稱居然寫"銷售實習"上班時間9-18但常加班半小時至一小時半(沒有加班費)
薪水在這三個月扣勞健保只有21k...
這是在當初應徵有考Google adwords (類似數位行銷的相關證照)的情況下,公司所開的薪水。
但目前最難適應的
工作內容完全就是雜事工讀生,忙各種協調行政工作,產品倉管,電銷,跑外務,場地申請等等完全無法也忙到沒時間發揮當初進來說要辦的行銷研討會跟招募客戶。
其他一起進來的菜鳥已經有人受不了離開。
目前苦撐的理由是
公司說三個月後調薪成25k,
再加上Google實作結束後總共是28k
最後想問的是
應屆大學畢業生真的只值得這樣的薪水嗎?
還是這只是公司個別的問題?
(關於加班費,21k的實習當正職用等)
亦或是這就是現在的職場常態?我男友太草莓?
因為剛出社會想請大家指點迷津一下,謝謝。
另外目前讓他捨不下的
因為必須要在當初數位火星計劃下的合作作公司工作,才能繼續去台北參加Google的數位行銷實作過程。
所以他繼續苦撐。
我個人認為這有點Google聯手企業壓迫社會新鮮人接受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