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行政方面的工作,薪水以時薪計算(兼職)
前陣子因為一年合約到期
好像依據某些我不太懂的規定,
所以必須重新簽訂工作合約,
p.s. 兩個合約之間間隔三個月,
而且這三個月其實我仍然有在上班
新的合約上的時薪比之前少2塊(不過還是高於基本時薪),
詢問主管,主管卻不願意解釋只說什麼以前的時薪是人事登記上的錯誤。
雖然我並不是說一定要抗爭什麼,
但是那種幾乎等於沒有解釋的解釋讓我很不舒服。
我也想說,既然有高於基本時薪,
大概我也沒什麼方式可以申訴什麼的吧,
只是想知道版上的各位,
如果曾經遇過這種狀況,
或是如果遇到這種狀況,
會是怎麼處理?
因為工作環境其實我挺喜歡的,
倒是沒有氣到想離職,
但真的是有氣到XD
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謝謝
作者:
X566 (X566)
2016-08-27 08:18:00他看準你不會走
作者:
moyasi (Simple Life)
2016-08-27 09:28:00看準你就是奴啊 是我的話想換約降薪就請他直接資遣我如果是合約到換約薪水變水我就直接閃人了薪水變少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6-08-27 10:21:00
你是保全齁
作者:
meowgy (sky)
2016-08-27 12:21:00連續性工作視為不定期契約,薪水變少,你不接受,請他資遣你,權利請洽勞動局
今天砍你2塊看你沒意見 明天後天你就知道了反正看起來不太會反抗又好應付 開始各種搞
作者: kelia3003 (阿臭) 2016-08-27 19:29:00
關鍵字 沒有氣到想離職 老闆最愛你這種員工了給人糟蹋還不夠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