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7269/1950057
2016-09-09 10:58 中央社 台南9日電
1個月工時230小時,離職後卻只拿到3600元,時薪僅15元。台南1名女子今天上網披露這
起低薪工作,市府勞工局得知後說,若是屬實就太誇張了,將立刻查處。
這名女子是在台南1家電信業加盟店工作,她在網路上PO出相關單據說,她在7月底離職,
離職前月做230個小時,已超出勞基法含加班時數206個小時的上限,結果8月23日收到薪
資,卻只有3600元。
她表示,她遲到扣薪,甚至直接開除她,她都沒有異議,但做了230個小時只給3600元,
有些扣款名目只是口頭告知,無法查明事實,讓她見識到台灣的低薪環境。
這名女子宣稱要到市府勞工局提供檢舉,但勞工局長王鑫基已在網路上發現這個訊息,已
指示相關科室調查。
勞工局表示,員工若是遲到,可依勞務時間比例扣薪;若涉及毀損,也要依勞動契約處理
扣款,且要獲得勞工的同意,若是勞工不同意,就交由法院判決,不是老闆說了算。
勞工局人員在網路看到230小時只領3600元的訊息,也不禁說,坊間打工時薪至少百元起
跳,時薪只有15元,太誇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