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po沒想到是遇到如此沮喪的事,還請各位前輩們給予指示。
# 前情提要:
女生,今年28歲,上個月換跑道,刻意轉入某廣告公司,本想要過個水加強自己的能力,
但事實上,我卻像誤闖森林的小綿羊,這一個月來生不如死,沒有了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工作型態,為避免浪費求職時間,決定趕緊離開。
以上,是自己做的錯誤決定,自以為抗壓力強,自以為每天加班沒有什麼了不起,自以為
沒有了生活沒關係,自以為薪水低無所謂,所以後果自己負責。
# 問題:
1. 求職面試時不提及一個月的工作經驗,真的可以嗎?
已爬版,許多版友告知一個月的工作經驗可以不用在求職面試時提出來,但是,我的勞健
保有紀錄,新公司查得到呀,不說,真的可以嗎?被查到不就GG...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
害怕被發現>"<
2. 新公司要求正本離職證明和健保轉出單時怎麼辦?
這家公司已經把上一份工作的正本離職證明和健保轉出單收走、不能退回,而我有留影本
。那當新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和健保轉出單時,且不知道這一個月工作經驗,如果上一
家公司無法再度提供,可以給影本我當然給,但有些公司要求正本,這該怎麼辦?
麻煩各位前輩指教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