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政府徵人,是真的在徵? 或是早已內定?

作者: iyun2727 (wolfy)   2016-09-25 23:55:20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我看了一下地方政府的徵才訊息
: 有臨時人員 約聘雇人員等
: 但有個疑問 那是真的有缺在徵人?
: 還是單位內早已內定 徵人只是形式?
: 如果是後者的話
: 那麼真的認真準備應徵的人 不就等於是陪榜的了?
拿自己從某地方政府2級機關聘僱人員經驗(也擔任過人事業務窗口)來分享一下,(當初約
僱220備2錄用,完全沒背景,工作5年現已為聘用候選中)。
直轄市長改選前朝,各單位約聘僱用人大都是在事求人或機關網站公告,少則3天,多則
1週,常常聽說錄取的大多是有背景的(錄用後都像尊神要好好伺候,什麼事都做不了)或
內定內部臨僱人員,但還是要辦理公開面試(因為是規定,形式不可免)。
改朝換代後,如高薪點的約聘僱職缺,有可能會先從單位內聘僱計畫中低一階薪點的人員
來升,或是直接將職缺提報府內就服單位統一辦理徵才,舉例如下:
聘用328薪點職缺-
內升312薪點聘用人員為328->
內升280薪點聘用人員為312
以次類推從低薪點的升上去補,
最後剩280薪點空缺,才提報府內就業服務單位對外辦理公開徵才。但上述職缺也有可能
直接提報就服單位對外徵才,端看首長考量。
既然是公開徵才,競爭對象當然可能也包括內部低薪點人員或職代人員(長官不內升只好
跟著丟履歷面試爭取!)。
這裡要說到現行府內就服單位的第一關書面審查,已比以往公正、嚴格很多(簡章、應備
文件搞的比高普考複雜,就差沒收費),該附的文件沒附、附錯(如工作經驗證明不得用契
約影本代替;要3年經驗你只附了2年半在職證明,照砍)、簽名漏簽、欄位漏填…等等,
即便用人單位主管跟著去書面審查,再想用你都救不了你(這也是內部同仁丟履歷粗心會
犯的錯誤)。
通過了書面審查,第2階段的面試官就由1名用人單位一級主管+2名就服單位遴選外部產
學界專業人士所組成。
(此階段有沒有再內定操作,這就不納入討論了)
只是想分享給求職者們,在面試應答上內部人員確實會比外部應試者吃香,畢竟都熟悉相
關業務及工作,但我們單位實際上也蠻常錄取外部的優秀求職者,所以想鼓勵各位,準備
在面試上表現出色,絕對大有機會!
(小聲說一下:本府就算備用也有1年備取時間)
作者: george07   2016-09-26 08:17:00
幾乎都內定的啦 講那麼多
作者: erhu0122 ( )   2016-09-26 16:21:00
感謝原PO分享
作者: poikg (艾斯姆迪)   2016-09-27 13:04:00
在面試應答上內部人員確實會比外部應試者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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