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約聘"的合法問題?

作者: ifooleru (i服了u)   2016-10-10 13:28:57
常見的約聘是一年一簽
很多公司都在這樣做
但現在有個疑問是
約聘這件事似乎不合勞動法條中的定期契約
只要持續僱用超過三個月即強制回歸正職?
換句話說 民間公司行號的約聘都在貪便宜?
另外衍生出來的問題是
若某公司的員工人人都搞萬年約聘
這樣於法有據嗎?
P.S.非指派遣和外包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6-10-10 13:32:00
外商很多到這樣搞一年一簽,上市公司也有三個月ㄧ簽的...你是指契約超過六個月或是連續簽約是否合法?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0-10 14:13:00
其實法律上好像沒有所謂正職的定義,只有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的差別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10-10 14:48:00
就向樓上說的 所謂正職、約聘、工讀生這些名詞其實有跟沒有都一樣 這只是公司內部自己愛用什麼稱呼而已 ㄧ家店也可以請兩個店員 做一樣的工作上一模一樣的時段給一樣的薪水 ㄧ個叫正職一個叫工讀生 所以這只是內部稱呼 沒有是否合法或是違法的問題 正職兼職約聘工讀生是可以隨取的稱呼
作者: oliver902 (逼波逼波)   2016-10-10 17:00:00
只是約聘的薪水比正職好處理多了
作者: abc011321 (黑兔˙ ω˙* y~)   2016-10-10 17:52:00
老闆頭一年包給A公司,隔年原班人馬包給B公司,結果A跟B的大老闆是同一人,無縫接軌,就差在你有沒有要換簽?不簽就合約過期解約不續聘!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10-10 18:10:00
正職要趕比較麻煩 約聘約到期就直接叫你滾
作者: post91 (123)   2016-10-11 06:29:00
只要符合最低薪資,要用什麼方式聘人是公司的自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