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幾個問題
在原公司待2年之後,因為公司轉型緣故 研發部轉移到另一公司名下,
所以研發人員變成掛在新公司名下(原公司工作2年 有離職證明),到7月
8月1號開始轉移新公司上班,8月中有查詢過自己勞健保,發現全都未加保,
反應過後(前後反應了2.3次),9月時查詢 健保有加保,(8月開始)
但是勞保跟勞退提撥依舊停留在原公司 7月退保。
我知道勞保無法追溯,但薪資有扣除勞健保金額,至今領個兩個月薪水
(沒給薪資明細但我有算過級距是對的),
公司說明是說寄信給勞保局被退件(因為新公司成立後還沒申請勞保資格????)
問題1. 我做到這個月離職,如果勞保勞退依舊未加保,如何追討扣除的勞保金額
問題2. 勞保無法追溯,即使離職前勞退有更新加保,如何申訴我的權益(需那些資料)
問題3. 工作日到10/26,因27.28請特休(31是公定假日),離職證明公司26給?31給?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