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年前離職,這樣行得通嗎?

作者: orangecafe (橘咖!!)   2016-10-20 00:12:52
大家好
先附上 106年 行政院行事曆
http://i.imgur.com/mwqmj39.jpg
(以下皆以 106年國曆 說明)
假設1月22 領年終獎金
1月23 提出離職預告 (滿三年,須有30天預告)
接下來持續上班到過年
1月23 提出離職後,加上(六日 + 春節6天 + 特休14天)
2月20 正式離職
有種像是當兵,用假待退的意思,就年前上個四天班,之後就用特休
想請問這樣可行嗎?
謝謝各位!!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6-10-20 00:15:00
可以 只是特休老闆不一定同意讓你請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6-10-20 00:16:00
先確保你拿到 年終難道你不用交接嗎至少要留10天交接用 比較保險如果 當週平日 五天都休 公司 可以扣你 六日的給薪的錢喔我是建議做到2月底 一週來兩到三天 一天在星期一 一天在星期五 至少 沒理由扣你六日薪水
作者: smoltz1101 (人生勝利)   2016-10-20 00:23:00
拿到年終最重要 隔天提 or年後第一天提都可
作者: letmesay (讓我說)   2016-10-20 00:23:00
領完年終後的這30天,你不會被同事白眼嗎?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6-10-20 00:24:00
要走的最大,白眼又怎樣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6-10-20 00:54:00
不要臉的最大。不要臉天下無敵,記住喔。
作者: plusminus11 (加減11)   2016-10-20 01:07:00
一樓提到特休部份,想知道不給請到底合不合法?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條蛇)   2016-10-20 01:52:00
你當老闆願意讓員工這樣做嗎??
作者: XWSL (XWSL)   2016-10-20 04:17:00
被白眼一次年終會少10塊嗎? 照規定來就好囉~~~~~~~~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6-10-20 07:33:00
不給請合法啊 特休本來就是要勞資雙方都OK才能休但如果資方不給休 則到了年底 資方應把該不給休的特休換成錢給勞工
作者: f124 (....)   2016-10-20 07:48:00
不給請要換錢阿
作者: maxcockroach (章魚小差)   2016-10-20 08:04:00
如果是我就過完年再提離職!不差這幾天,也好做人,請特休也才不會閒語。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6-10-20 08:41:00
有任何意見,歡迎來寫信。 https://goo.gl/evVAH2
作者: Zoro80298 (天羽秀翼)   2016-10-20 08:46:00
離職前想賺特休 除非公司不知道 不然基本上賺不到的
作者: runnn (run)   2016-10-20 09:07:00
年終可以不給的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20 09:12:00
看各家對年終定義...收回去的比較少還是有,但特休有些但公司有些會協調不休,但一定要換錢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10-20 09:50:00
先領到年終再提吧!不差那幾天
作者: indexcome (My Happiness)   2016-10-20 10:00:00
單就法看 這沒問題
作者: timxdada (瀨恩)   2016-10-20 10:03:00
年終明明就是前一年整整辛苦一年的犒賞,領也是領該領的,白眼川小,是台灣G8老闆太多,怕領不到犒賞不得以才領完才梊辭呈才遞辭呈
作者: f124 (....)   2016-10-20 10:23:00
錢給你了最好是可以收回去 某人是在講笑話喔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0-20 11:43:00
什麼是收回去? 叫黑道去你家討錢?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20 11:46:00
當然是有阿,爛公司怎樣都搞的出來不過沒人會鳥這種爛公司的制度就是了,規章什麼都沒寫
作者: timxdada (瀨恩)   2016-10-20 11:48:00
推回來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20 11:51:00
自己去google 有些人有貼圖,還有新聞的...是不是笑話是不是黑道自己查看看吧..G歪雇主什麼都做的出所以我才說看每個雇主對年終的定義,在意的都只有濫老闆
作者: fuqi (a good fortune)   2016-10-20 12:15:00
這樣請合法。但年終不給你也合法。但年終已給再收回的...就...?
作者: bmthu (Dio)   2016-10-20 13:08:00
可以.
作者: singyou (sing)   2016-10-20 13:47:00
是合法的,但如果跟公司沒有鬧翻就年後提離職,配合交接,交接順利完成,就請特休度假,好聚好散
作者: g8429310 (qq)   2016-10-20 18:48:00
特休不一定全拿哦
作者: crossroad (阿司馬)   2016-10-20 19:29:00
做人順水人情 2月沒幾天做完再閃人會較好
作者: yo706001 (台北DORI)   2016-10-20 19:50:00
特休感覺不會給請
作者: qqchristine (瘦瘦)   2016-10-20 20:13:00
就真的是有年終給了再收回去的公司,我的前前公司即是,只因為員工爭取過年三天雙倍薪資,今年總算看到它倒了
作者: vi000246 (Vi)   2016-10-20 21:53:00
我也想這樣請 看來要一月二月各請一半了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6-10-20 22:12:00
說真的,個人覺得先把假休一休再提離職~~才是上策阿
作者: realqq   2016-10-21 09:55:00
年終明明是領前一年的貢獻~白眼什麼?
作者: kobe8bryant (kobe)   2016-10-21 12:43:00
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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