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的公司前天發了公文
說經勞資雙方協議
把10/25 10/31兩天假移到明年
但是
根本沒跟他討論過啊...
移到明年
但如果他在今年年底離職
那兩天假就被吃掉?
他有反應這兩天假有安排了
但公司回應只能請假
這不合理吧...
有什麼管道可以解決嗎?
作者:
f124 (....)
2016-10-21 17:02:00檢舉阿
作者:
hsuvalen (支æŒè¯èˆªç©ºå§å¥³å‹ç½·å·¥)
2016-10-21 17:02:00不檢舉至少也把公司名稱說出來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10-21 17:15:00檢舉最快 馬上全公司照常放多好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0-21 17:45:00馬上檢舉阿,下週勞檢就來了
作者: mercurycgt68 (發芽的吉它手) 2016-10-21 18:58:00
明年再跟你說公司沒賺錢 大家共體時艱不要放好不好
我們公司也是 不過大家都蠻開心的 哈哈 年假變十天
作者:
qazdrfv (Chen)
2016-10-21 20:23:00離職啊~
作者: lin900117 (單眼皮) 2016-10-21 21:06:00
勞資協議就是老闆決定勞動部只是沒明說而已
作者: blandan 2016-10-21 22:34:00
叫你女友趕快離開啟碁 剛好中計
作者:
loloman (吃飽的感覺真好)
2016-10-22 10:15:00老闆:不要離職不就沒事了嗎?
別亂教,檢舉不一定要具名,但陳述事實時一定要具體,內容夠具體就算是匿名,勞動局也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