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美診所…
1.當初說因為訓練人才所以需要回饋公司簽約一年半,若違約要付違約金
所以我們就傻笨的簽了…(結果教育訓練也是很無言的廢課…)
後來查勞基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之工作
但有同事拿勞基法提離職卻說我們白紙黑字簽約了所以要付違約金…(都沒簽約金了還要付
但我心想勞基法不是優於公司ㄕ法,怎麼反而遇到問題卻不能幫忙我們呢?
2.工作三個月就有獎金四千,當初面試時竟然沒說這個會依表現扣錢…
所以有人被扣五到八百
後來查勞基法第16條:雇主未給薪或扣薪屬違約及違法行為
向公司提出後又說 扣的是獎金而非本薪所以不算…(當初面試談薪水根本沒說分為獎金底?
3.工作執照被壓在公司,電聯工會轉電話到勞保局社會局bla bla bla其中一人說沒有人可?
4.原來請生理假 喪假 產假 是會被扣全勤的啊…?!
很想檢舉離開!但如果失敗就要付一筆違約金啊啊啊啊!該怎麼辦呢!
第一條 要看合理性,即便黑紙白字但沒有合理性 公司不見得會贏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10-28 02:45:00作者:
woo5566 (無五五六六)
2016-10-28 07:35:00想離職就離職吧,公司告不贏你的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0-28 09:53:00樓上不要亂教, 簽約要看合理性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10-28 10:21:00
1有點棘手..傻傻地亂簽..2是放屁..不得依任何理由扣薪假如是經常性獎金認定是視作薪資的一部分..3.工作執照當出要是未經你同意就壓著不還你可以報警,非告訴乃論..4. 事病生理假扣全勤合理,喪假產假不合理..真的不懂為什麼簽東西以前不先想想...判例上賠償這種事通常會是合理性..不過鬧翻了想全身退有難度..真的別再以什剛出社會不懂或是傻傻的就亂簽..不是理由啊
作者:
sunsad (sunsad)
2016-10-28 10:54:00不合理的不可能會贏,看你敢不敢而已。
作者:
externaload (Vision of disorder)
2016-10-28 11:55:00任何勞動契約不能凌駕勞基法
作者:
ilike524 (524腦粉)
2016-10-28 12: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第二點有點難吧 工作三個月即有的獎金 會被視為經常性獎金嗎?
作者:
KanoLoa (卡)
2016-10-28 16:12:00傻傻就亂簽我想是陳述事實,不是要找藉口理由要改善就是教育過程中宣導勞工權益。但政府不敢多少行業連勞基法都做不到,理面人還會報團欺負自己人呵呵,別人去幫還會說我們這行特別是大家庭,奴性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