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發現原來PTT有Salary版
先前竟然都沒有發現(遮臉)
文章稍長,還請見諒
=====================以下正文============================
背景:
小弟78年次,大學三年級時退學去當兵
退伍後覺得大學學歷這張文憑有一定的必要性,於是在工作之餘就讀大學夜間部
希望能累積工作經驗同時獲得大學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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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
2012年4月-
在1X4人力銀行上看到該公司開出職缺『行銷企劃』
面試時該公司開出薪資月薪20K整
工作內容主要是線上金流系統建立、網站架設、商家信用卡機安裝
附帶條件:簽屬『業務承攬合約書』、『保密競業條款』各一份
簡單來說就是身分屬於『業務』,可以不用投保勞健保
當時心想,小公司也許是發展中,說不定之後公司做大會加薪
就傻傻答應了
工作內容:
1.每週一至五 8:00am~5:30pm為工作時間,上下班簽名『開會紀錄表』
2.月薪20K,每月10號轉帳發薪
3.設計公司業務方案內容、宣傳文案、合約撰寫
4.除上班時間外,須處理公司主管交辦事項
面試後一週進入公司上班,大約是當月月中時
2012年5月-
公司認為我目前的工作內容很快上手,應該有足夠時間去開發廠商
於是除了企劃之外,又被安排了跑業務(無業績門檻)
2012年6月-
公司整體業績沒有起色,老闆希望多找一些業務進來跑
於是又被加上了人資招募的工作
除了在人力銀行上刊登資訊外,另外要設計課程跟當講師為新進人員上課
2012年7月-
老闆在月初時找我吃午餐,提到公司最近狀況不好,要調整我的薪資
這個月開始改為18K/月
工作內容:行銷企劃、廠商開發、人員訓練、這個月開始附加網站架設
2012年8月-
月初時老闆找我去他家吃晚餐,席間提到公司狀況不好,希望我共體時艱
薪資調整成16K/月,這個月就開始
當下生氣但沒翻臉,心理決定不幹了
不要說16K,18K在外面租屋生活怎麼可能夠?
2012年9月-
8月底提離職,9月初大致交接完就不去公司了
9月10號發現戶頭裡沒收到8月份薪水
電話聯繫後公司表示,你突然不幹了沒交接完成,當然沒薪水領
於是當下就去申請勞資調解,同時將之前線上製作的簡報跟資料加密上鎖
不久後收到勞資調解通知書,於是開始大量接到電話
老闆:你告這個贏不了啦,我這邊有法律顧問(重點整理)
老闆娘:這些錢我寧可丟海裡也不會給你(精華片段,真的說出這句話)
主管:好啦你不要這樣啦,大家對你也都不錯啊,何必做到這一步難看咧
以上都置之不理,決心等調解再談
2012年10月-
夜間部上課到一半教官突然出現,神色緊張地把我帶出教室
學校對面的派出所打電話來,說有人要對我提告
知道是學校學生後,派出所方面跟教官聯繫,表示希望我本人過去了解一下
到派出所看到老闆、老闆娘、老闆兒子、主管都在場
警察表示要不我們雙方坐下來好好談談
大致上談的內容是這樣的:
『你那個甚麼勞資調解沒有用啦,你現在撤掉我還可以當作沒事』
『你要這麼硬可以拉,我們就來看看誰比較硬』
『錢我有的是,你有錢跟我玩?』
『今天我他X的就是要玩死你』
根據現場警察的說明
對方四人分別對我提告:背信、恐嚇、業務侵占、誹謗、營業損失賠償(民)
提告人包含老闆的兒子
時間大概半個小時有,總之就是不斷地羞辱跟威脅
旁邊一個年輕警察看不下去偷跟我說:筆錄其實不一定現在就要做
拿了名片給我,讓我另外跟他再約時間做筆錄就好
後來場面更加難堪,教官看來已經有點傻掉了
我無視老闆他們的怒罵,跟教官說我們可以走了
教官:「同學這樣沒問題嗎?」
我:「之後再來做筆錄就好,我不想聽他們講話了」
※過兩天才去警察局做完筆錄
一個禮拜後到勞資關係科進行勞資調解
資方三人出席
老闆主張我是業務身分,到公司只是開會而已,所以不用投保,我也不是正職
另外對於我離職造成的營業損失要求賠償20萬
然後因為我把檔案加密讓他們不能使用,另外要再賠償他們的損失
而我要求的金額是過去這段時間未達基本月薪的部分(當時應是19800)、加班費
加起來大概5萬元左右
調解過程很長(近一個半小時),也幸好他們的反應都在預料之中
事前準備的資料不少,所以沒被唬到
最後達成和解,只拿到3萬(9月全部薪資+前面的5個月差額)
條件是我要把檔案解密然後相關資料全部交給他們
2012年11月-
對方提出的告訴進入偵查庭
法官這邊根據我們勞資調解的內容,認為資方提告是為影響調解結果
既然現已和解,就現場問資方是否還要繼續提告
資方表示不提告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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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心得:
回想起來覺得有點複雜跟有趣,但其實在那個當下滿慌的
畢竟人生中第一次勞資調解、也是第一次被告
雖然知道都是對方隨便安罪名的逼和手段
但還是不禁會去想:『啊如果真的不小心輸了怎麼辦?』
心理壓力其實是很大的
再加上當時身邊的朋友要馬正在讀研究所、不然就是在當兵
其他有在工作的也都說:『算了啦,快點換下一份工作認真賺錢比較重要』
不乏聽到其他人說:『你要不要先檢討一下你自己是不是有問題?』
再加上因為獨自在外地生活,沒工作活不下去
找了幾分臨時的工作,但不知道為什麼都會被前老闆知道
電話騷擾、找臨時工作的主管說我問題很多....等等的小動作
老實說真的很想算了乾脆離開這鬼地方重新開始
朋友中沒有能諮詢的對象、學校裡也沒有相關單位可以詢問
也幸好當時一位叔叔本身是律師,根據我提供的資料幫我分析
給我打了強心針,不然真的很難堅持下去
根據我叔叔的說法-
業務承攬合約書的部分,因為實質上還是有要求你到公司上班
另外在公司內也要處理主管交辦事項,確實存在雇傭關係
同時看了合約書內容,一半以上的內容都很不合理
不是所有的合約都一定有效力
(當時有留存合約副本跟上下班的簽名表拍照存證)
至於提告的部分,很明顯是想要以告逼和
事實上上述罪名的成立可能性幾乎沒有
(補充:對方提告的業務侵占,是指控我拿了一包公司的衛生紙回家)
(再補充:根本沒這回事,也沒監視器,但老闆提告主管當證人)
現在身邊很多朋友進入職場數年了
因為我發生的事大家都知道,於是變成了『有勞資相關問題就找我』的狀況
光是今年就幫朋友(還有朋友的朋友)諮詢了6個案件
現在都會灌輸這些朋友一些觀念
『你如果想說算了離開就好,這些老闆只會找到下一個可憐人來欺負』
『如果下一個替死鬼沒有認識我這樣的朋友,個性又內向呢?』
『讓慣老闆能輕易找到廉價奴隸只是爽到他們而已,你願意看他們爽嗎?』
『慣老闆是被我們寵出來的,因為沒有讓他們痛到』
其他也有幾次是陪同朋友去參與勞資調解
過程都還滿順利的,也認真發現調解員水準落差很大
遇過非常明事理的、遇過一心求業績的、也遇過像是置身事外的
不過到目前為止都能幫忙把被積欠的薪資拿回來,算是很幸運了
當時的資料我都有保留下來
若版友們有興趣,稍晚可以上傳相關資料給大家看看
感謝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