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同事瞞著老闆在領別的臨時工資

作者: alinea (ling)   2016-11-07 02:48:47
板友們好^^
以下文長,但是希望板友能指點一二
敝公司是幾個朋友一起成立的小公司,
規模很小同事也都認識很久了,
最近偶然發現某個同事在領公司附近大學某教授的臨時工資(偷瞄到他在簽本月的單子,
之前已經維持多久就不知道了),
填表的時間就是正職的工作時間,
雖然有暗示過不希望他在工作時間作私人的事,
但似乎沒啥用,他本人也不承認,
而他算是公司重要技術人員之一,
如果跟他撕破臉對公司沒啥好處,
二來我是公司股東之一,不想這種事情一直繼續下去,
再者,那位教授也算是我的恩師,
不想要老師之後有事,
因此想請問板友們有什麼辦法讓學校知情或同事知道旁門左道不可行呢?
麻煩板友指點一二
ps公司老闆很需要他的技術,我暫且想自己搞定這件事
ps2教授跟負責報帳的助理都跟同事很熟,但不確定報臨時工資這件事教授知不知道
ps3同事從以前公司尚未正式成立的時候就很愛賺外快,但是都會報備,這次是被我偷看
到約了教授助理在簽單子,我覺得無法再忍耐下去了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11-07 02:51:00
先確定他是否上班時間做私人的事
作者: yuan317 (Evelyn_Q)   2016-11-07 03:21:00
簽單時間也有可能是配合學校上班時間(如果是非學校上班時間有的學校會不給報帳),不一定是時間工作時間,還是確認一下是不是利用私人時間比較好。
作者: blackkt (低調)   2016-11-07 04:06:00
如果簽單工作時間重疊的話 又扯上公教單位 你同事會有法律上問題
作者: ttt95217 (略)   2016-11-07 04:55:00
跟這個教授談啊
作者: mylowkey   2016-11-07 06:59:00
學校有規定臨時工不得在外有任何正職或兼職,不過不知道是否所有學校都有這項規定
作者: Eslin (葉兒飄飄)   2016-11-07 07:15:00
學校簽單時間未必是真正的工作時間,不如先確認是否與工作時間重疊吧
作者: a7776041 (鴨和豬真可憐)   2016-11-07 07:25:00
火掉他很難嗎==,人再找就好了,這時代會有啥技術非誰不可的喔。
作者: woo5566 (無五五六六)   2016-11-07 07:28:00
公司沒有他不行,但公司可以沒有你, 你猜結果誰會離開公司
作者: mpmbip (賞味期限)   2016-11-07 07:49:00
人品有問題還找他......
作者: zongyou (Yo)   2016-11-07 08:57:00
談談薪資吧!用付多點薪水解決
作者: poolt95 (隨緣)   2016-11-07 09:28:00
推樓上 這方法超棒.留人又留心.
作者: linman1213 (lin)   2016-11-07 09:49:00
水至清無魚 人至清則無徙 給你個參考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11-07 09:58:00
就給他加薪啊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07 11:28:00
加薪是最爛的方式 他多半會幹同樣的事 能多賺為何不賺而且很其它同事會怎麼想 他偷跑去兼差 還可以加薪 那我也要正解還是從現在配養一個能取代他的 在接提他的人尚未培養出來前 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作者: av8d2124 (時雨秋人)   2016-11-07 12:15:00
同意樓上的看法,就算給他加薪如果外面還有能賺外快的機會他也會抱持著能多賺為何不賺的想法,培養有他專長人員才是上策,前提是要明白告訴他,此作為不可取,要是他執意孤行那只好請你走人,我也有一個可以取代你的人才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11-07 15:13:00
如果可以隨便就培養來取代,那加薪不加薪也無所謂有些核心技術本來就難以培養。找人來發展新領域吧人家搞不好是認為跟你們有交情 才甘願屈就的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6-11-07 16:58:00
需要人才卻想讓人受害的方式,不去了解原因! 真無德無能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6-11-07 17:34:00
下班接案關公司屁事 要真想賣技術跳槽鬥死原公司就好了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6-11-07 17:58:00
都說他是重要技術人員了 你卻還想逼他走?
作者: g8429310 (qq)   2016-11-07 19:05:00
下班時兼職為何不行?
作者: sugar21 (糖心)   2016-11-07 19:10:00
如果他沒影響到公事上的表現、主要是用下班時間接案,為何不可?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07 19:43:00
樓上噓的 可能沒注意到原po的內文 他是用上班工作時間處理兼職的事
作者: led2010 (led2010)   2016-11-07 22:34:00
如該員CP值高,他要兼10個職有何不可。何必擋人財路。
作者: Dong522 (dong)   2016-11-08 03:00:00
干你屁事?他績效沒出來嗎?
作者: ma240203   2016-11-08 04:32:00
你是大股?是主要經營者?小公司就是這樣以為我有出錢我也是老闆什麼都要管,這種公司早晚四分五裂!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6-11-08 07:09:00
搞不好因為他你們才有跟教授合作的機會....
作者: wjfatfat (金魚)   2016-11-08 10:46:00
你只是眼紅他有外快可以賺。
作者: CureYou (無言以對)   2016-11-08 23:12:00
沒有人是不會被取代的,這種工作私德爛的人還是快火一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