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政府約聘人員辭不了(已解決)

作者: iyun2727 (wolfy)   2016-11-10 11:02:04
文長,手機排版文章
《背景》
沒想到一發文就是這麼棘手的問題,小妹本人在某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任聘用人員(臨僱>約
僱>聘用,同單位5年)。算是單位裡的救火隊,長官也還蠻習慣把重要的專案交給我,雖
然不到許願天使等級,但也算是俗稱【很好用】的員工類型。
今年7月面試同樣府內一級機關薪水多1萬的聘用研究員備取,後來看正取到職了,也不再
對備取抱希望了,一直到月初接到對方人事單位通知備取上,本是該開心的事,跟原單位
提離職卻是災難開始...
原單位規定離職必須1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原單位同意才得離職,我也依規定把離職日壓
在第31天後,丟辭呈前也跟直屬主管面談過才丟紙本,交接同事也開始交接了,也一併告
知新單位人事預計報到日期。
結果4天後主管提出希望我比原押日期再晚2週走【議會總質詢、審完預算後】,之後經詢
新單位主管,對方表示因為原位置的人也預定好要離職的日期,會空窗太久,不接受我延
報到日了。
沒想到原單位主管就表示:『他們不接受你晚過去,那你就不要過去,我原用人機關是可
以不放人的。』
因為都同在府內機關,新舊單位主管彼此也都認識【上下直屬1、2級機關】,就這樣讓
我夾在中間難為。另就我的聘用契約,也不是走勞基法這塊,似乎不能一到預告期就走人
;再者,新舊單位其實離很近,業務上也多少有往來之處,真的是【休都誒丟】…
各位版友有什麼良方妙法分享,小妹我真是頭要炸了orz
(發文後4小時補充)
感謝各位提出各種建議,其實同事也建議直接找有力人士來講【小妹是單位對議會窗口】
,但感念前陣子原主管也才讓我從約僱升聘用,不想做絕,只好抱著最壞離退儲金拿不到
,日子一到就跳的打算。後來稍晚新舊主管通過電話後,原主管已經批核辭呈了,再次感
謝大家回文建議!
誰說離職像分手,至少我分手從來不拖拉乾淨迅速一刀二斷阿
作者: chister ( )   2016-11-10 11:05:00
找立委或有力人士
作者: mike73 (mike)   2016-11-10 11:21:00
約用人員是適用勞基法的喔, SW_Job板有資料不給離職, 直接曠職三日~~ 難道少的薪資他會給...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6-11-10 11:25:00
腳長在你身上,難不成會去你家綁你去上班?
作者: skitty (aki)   2016-11-10 12:28:00
之前我也問過 那個時候就有人回政府約聘不適用勞基法……不過不知道跟原po的聘用是否一樣
作者: henry10818 (波爺)   2016-11-10 12:30:00
擋人前途真的是很……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16-11-10 12:51:00
如果你是用行政人員聘用條例什麼的,的確不適用勞基法。看你敢不敢開大絕,一哭二鬧三上吊.... 因為未得長官同意,離職儲金部分單位可以不給你。即使你如期到新單位,也沒有無縫接軌了。
作者: oceanaut (海洋探險家)   2016-11-10 13:03:00
離職儲金不可能不給,不給就打行政訴訟囉~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11-10 13:13:00
照原定計劃走 相關資料留著當最後準備就好
作者: ha116900 (阿鴻)   2016-11-10 13:45:00
兩個主管都認識的話說真的蠻麻煩的..除非新主管非你不可
作者: alan7406 (別夢)   2016-11-10 14:13:00
認真的說,你需要找個大咖去跟原單位長官說情
作者: kabor   2016-11-10 17:59:00
離職單丟了,時間到就走了,反正不會回去
作者: idam1983 (伊天)   2016-11-12 04:46:00
南部的市府嗎?我直接找市議員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