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請問各位大大關於教育訓練的問題…
我們公司在新進三個月後開始會有「教育訓練」,可是課程跟工作內容無正相關,完全是
老闆的副業山X基 賀X特的一些自我成長課程,但是當時有簽一張合約,從今年六月開始
一年內不得離職不然要全數返還公司付的課程費用
但我現在就很想離職了。
(原因很多,舉最近最誇張的就是老闆懷疑我們跟前員工說國定沒放假又不給薪的事,就
在開會時要求看我們私人手機的line對話……其他事蹟之前在別版發文已被罵翻,底下推
文一片倒問我為何還不逃)
但如果有這樣的契約在,我是否還是必須做到契約終止才能不付費離職呢?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