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跟朋友討論到離職理由不能說到公司的不好,但不管怎麼說,對方都會再追問,所
以我會照實說,我面試大致是這樣交代我的離理由:
1.做三年的工作離職原因:我說老闆會打員工
(我覺得面試官聽到這個理由應該能明白,不走才白痴吧)
2.做一年的工地工作:我說主管引導我們做不正當的事,面試官會問什麼事,我就舉例說
主管和廠商勾結要我們做假簽單,我提出疑問,主管仍要我們照做,說有事他負責但事發
後就說這些事和他無關。
(我實際離職的理由這個我沒說:主管做壞事傷害到同事,我為了避免同事受到傷害所以
偷錄音,
主管知道後就一直刁難我。還有公司在面對主管做壞事的善後方式是覺得很煩,不想去碰
,要我們去想辦法,我在擦屁股時越擦越不開心又被百般刁難所以就離職)
我最近和朋友討論,他們說我離職理由絕對不能這樣說,要說場面話,但不管講什麼離職
理由有些面試官會再深入發問,我要怎樣說不是事實的場面話啊!請問大家有什麼好的理
由可以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