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制/輪班隔11小時 暫緩實施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這波勞基法修法,新規定勞工輪班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很多企業關心
該規定何時上路?勞動部表示,勞動部將與受衝擊產業協調後,由行政院決定正式實施日
期。
勞基法第34條明訂勞工輪班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目前多數產業
勞工輪班換班時,僅連續休息八小時,未來須連續休息11小時,對於三班制、或要輪班的
產業衝擊不小,在立法院社福委員會初審時,曾訂有一年緩衝期,但立法院三讀通過條文
則已拿掉一年緩衝期,意味著,產業將有更長的緩衝期。
勞動部官員表示,交通運輸業和醫療保健業衝擊最大,涉及到班次調整,同時要招募新的
人力,並且要等到新人力受到足夠訓練、能夠上手後,才會實施。
交通運輸業和醫療保健業同時面臨一例一休及換班須連續11小時休息的衝擊。官員表示,
短期內運輸服務業,包括台鐵和長途客運業在內,恐須調整班次,為使駕駛有連續11小時
休息之後再排班,也必須分排在中途另派駕駛接手;長期則要增聘人力因應。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18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