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10211 (我愛PTT)
2017-01-01 17:13:10本魯在醫療單位工作,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第一、假設醫院排我上夜班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到第二天早上八點,然後第二天排定是我的休息日,請問我的工時要怎麼計算?是全部算是前一天的工時,還是算在休息日的工時?
第二、勞基法規定工作四小時要有半小時的休息時間,請問這規定適用醫療單位嗎?因為我的單位夜班時間只有一個人值班,根本不可能每四小時休息半小時,但是人資利用這條變相減少計算夜班工時,這有違法的問題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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