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工申訴 不准秋後算帳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7-01-19 09:28:15
勞工申訴 不准秋後算帳
2017-01-19 02:26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專報報導
這次勞基法修法,立法院堅持訂「吹哨者條款」,明訂雇主若因勞工申訴而解僱、降調、
減薪等不利處分,將為無效,給勞工最大靠山。
原有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訴,而予以不利處分。但在實際上,勞工檢舉違法雇主
,有時因勞檢技巧不當,或是公務員不小心洩露檢舉勞工身分,致檢舉勞工身分曝光,遭
老闆秋後算帳。
為鼓勵勞工檢舉不遵守勞基法的雇主,新法增訂吹哨者條款,明訂雇主若因勞工申訴而解
僱、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將為無效。
其次,新勞基法明訂,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申訴後,應於60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
知勞工,且不得洩漏申訴人身分資料,違反者,除應依法追究公務員之刑事及行政責任,
對受有損害勞工,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指出,過去勞工檢舉雇主,若是在小公司,員工很少,雇主很容易猜出
來,「就是很難剃頭的那個」,往往會遭到雇主秋後算帳;現在勞動新制對檢舉勞工多了
一層保障,勞團表示肯定。
熟悉勞基法的人士說,檢舉勞工權益保障,包括雇主不得採取不利處分之申訴,勞基法施
行細則已有相關規範,而公務員洩密的責任追究,在相關法令也有規範;但勞基法新規定
有「強化」效果,尤其是,明訂「雇主若因勞工申訴而解僱、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將
為無效」,使得勞工對雇主進行訴訟時,站在非常有利的地位。
舉例來說,某勞工因檢舉雇主違法,事後遭老闆降薪處分,該勞工可向當地勞動主管機關
申訴,經查屬實,依勞基法第22條開罰,要求雇主給薪並且限期改善,若雇主不改善再罰
,官員說,多數的勞資爭議都可在此階段獲得解決。
惟雇主限期不改善,抵死不從,罰不怕,因雇主繳的罰鍰到行政機關,勞工仍然拿不到薪
資,勞工可爭取自己民事權益,對雇主進行民事訴訟;而勞基法新制就給了勞工極為有利
之保障。
勞動新制對檢舉勞工之保障 圖/經濟日報提供
https://udn.com/news/story/10681/2239108
作者: plant (ヽ(゚∀。)ノ 呀比)   2017-01-19 09:31:00
當然不會說是因為申訴所以解僱、降調、減薪阿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1-19 09:37:00
有什麼屁用 黑你一個業務過失 考績打到最低 專接屎缺資方整人的方式多的很,一點用也沒有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7-01-19 09:38:00
讓你接一些很屎的工作 說做不好扣考績 根本無敵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1-19 09:39:00
罰款兩三萬,欠薪再拖個半年一年 哪裡有什麼保障
作者: triff (triff)   2017-01-19 09:42:00
哄堂大笑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7-01-19 09:46:00
合法手段可以搞人的方式太多了
作者: rochis (巴黎花街好看ㄟ)   2017-01-19 09:46:00
爛死了
作者: kevin28 (嗯?)   2017-01-19 09:47:00
合法手段可以搞人的方式太多了+1倒不如提供罰款部分當獎金,我相信企業馬上就出走的XD
作者: linwukin   2017-01-19 09:47:00
勞檢廢死啦 還會不小心把申訴人透漏出去
作者: kevin28 (嗯?)   2017-01-19 09:48:00
過不然幾年台灣留下的企業肯定都合法
作者: s910211 (我愛PTT)   2017-01-19 10:05:00
這個好笑!
作者: tmen520 (聽你在喇叭)   2017-01-19 10:12:00
只能說 政府都太天真善良 訂的法規根本治不了黑心資方貪官很奸 清官要更奸 不然怎玩的過那些貪官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7-01-19 10:26:00
資方有資方的作法 永遠都有漏洞你跟我說不會被黑 我是不信
作者: ttt95217 (略)   2017-01-19 10:28:00
騙小孩的聲明 工廠吃不到人肉會餓死的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7-01-19 10:52:00
哈哈哈,資委會說的話能聽嗎?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1-19 11:03:00
馬X 2.0:你們要自己去溝通啊
作者: edcs ( )   2017-01-19 11:03:00
政府公親變事主,很委屈滴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7-01-19 11:21:00
台灣法律參考用的! 老是講法挺無能的 跟敗犬馬英九一樣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1-19 11:26:00
罰鍰一次拉到公司總營收的5成才有用
作者: JONES0816 (小白)   2017-01-19 12:41:00
這些人是剛畢業社會新鮮人嗎XDD
作者: a7776041 (鴨和豬真可憐)   2017-01-19 12:42:00
重罰兩萬,選我正解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7-01-19 12:55:00
我是覺得黑心公司 就不要怕黑掉 你會怕公司 那公司就有恃無恐 難怪台灣搞公會搞罷工都搞不起來 因為怕黑掉 公司有很多方法可以搞你 如果全部的人一起檢舉 難道公司要把全部的人都逼走嗎?不敢檢舉又不敢黑掉 要等到哪一天老闆才會良心發現?
作者: tinsawei (awei)   2017-01-19 13:27:00
立一堆看似幫助勞工的法 最後還是要自己去問老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1-19 16:40:00
如果檢舉罰的夠重,當然檢舉就會有用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7-01-19 17:01:00
無效 XD 你不罰款100萬給勞工 無效有屁用
作者: wujunda (wu)   2017-01-19 17:29:00
騙笨勞工的,事實就是勞工自立自強自生自滅!
作者: wirecut   2017-01-19 21:03:00
去問你的老闆啊
作者: kevinshyu (仁)   2017-01-20 12:40:00
就是違法 才會被檢舉 那些守法的根本不擔心這些
作者: kayliu (fox)   2017-01-22 15:26:00
檢舉不能匿名喔?不然怎會被公務員洩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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