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12月在某市政府幫人代職2個月
這2個月說有多荒唐也不為過 先是我到上班的第一天9點才被科長通知去上班 理由是科長
忘了說
然後我也不知道薪水多少要上到哪時候 最重要的是沒人交接 我根本不知道要幹嘛 一切
都我自己摸索 然後其他同事叫我幹嘛就幹嘛
直到1月中我代職的那位小姐才回來半天教我 然後還說這個我有教過你嗎 我整個os靠腰
你根本沒來過好嗎 最慘的事她的工作我已經積了一個半月的份
這就算了 我把12月份的做完後 因為一些資料在他那 我跟他要也一直要不到 他也說他回
來會自己弄
一月的也叫我不用弄 我也跟市府確認說我能做的都做了 然後今天工會打給我叫我回去幫
忙
請問我有義務要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