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轉職面試五間有兩間無按照勞基法,把基本工資當天花板,覺得太扯了,什麼叫做景
氣不好要請員工一起撐所以試用時薪算125,我的老天鵝呀,想救救裡面的奴隸。老人都
把七八年紀生當草莓當果凍,把省起來的給自己的親生兒女花用再往國外送,覺得臺灣資
方太看不起別人了。
如題因為面試所以沒有上班打卡資料等等該如何匿名檢舉,以前檢舉過打工的公司是有打
卡紀錄的,想問如果只有面試是如何檢舉,上網幾乎沒什麼資料
有人說就不要去就好了,但我覺得這樣會繼續惡行循環,想要臺灣有健康的就業市場,但
跟登天一樣難。。。決定從本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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