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知道能不能發在這個班還是要發在job
最近為了要辦信用卡,公司領現我也沒有每個月將薪水存進戶頭,因此銀行建議我去申請了勞保投保明細
先說一下剛進公司的底薪是22000+職務加給4000扣掉勞健保實領是25000左右;今年年初加1000職務加給變26000
這些還不包含了績效獎金
看到了剛進公司時的投保薪資是20008
後來底薪加1000年初投保薪資水是21009
上網查了一下才知道勞保投保金額應該要等於薪水,我這樣是算被低報了嗎?
原本想說算了但是好像會影響到日後退休領的錢,想檢舉雖然可以匿名但是大家都說卻要做好離職準備
現在這個工作是我畢業後第一份工作,雖然稱不上滿意沒有加班費沒有年終只能靠績效獎金,但是老闆和同事都很好,上班氣氛也很好,感覺去講了會直接黑掉
所以想問大家對於這樣是算違法嗎?會直接去跟老闆講還是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