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今天面試某飯店業,
與主管問到加班費時,主管表示他們《沒有加班費,只有累積加班時數最後換補休》。
可是我印象中,加班費或補休是讓員工自己選擇的,難道是我記錯了?
還是該飯店的做法有問題?
他是說他們全跟著勞基法走啦…
想請各位為我解惑一下,謝謝^^
作者:
tw689 (台灣689)
2017-03-03 20:11:00不合理違法 end
作者:
juliai (å…è³´)
2017-03-03 20:11:00當然不合理阿
作者:
roy53 (R)
2017-03-03 20:31:00檢舉好嗎,還是你要讓他爽?
作者: mickey860393 2017-03-03 20:48:00
我司也是逼迫只能選1:1換補休,超坑人QQ
作者: fday 2017-03-03 22:10:00
檢舉就準備換工作吧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7-03-04 00:54:00光面試就擺明坑你 這進去可能連補休都沒得休 直接婉拒 然後去檢舉了啦
作者:
k1222 2017-03-04 01:28:00變形工時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7-03-04 01:31:00加班費,換補休,基本上沒有違法,只要員工同意,所以面試你的時候就告訴你,所以他沒有什麼錯,只是這個補休不可以讓你休不到,如果他讓你沒辦法補休,他還是要給你加班費
作者: m31326 (coco) 2017-03-04 02:55:00
呵呵,好奇原po面試哪一家飯店,今天剛從中部某家五星級飯店離職...就也是補休不給加班費
作者:
jajacko (風馳電掣)
2017-03-04 12:13:00醫院薪資給你報很低 薪水都靠績效 獎金去算
公家機關也差不多是這樣 通只有10小時可換錢 超過就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