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的大家晚上好,
這職場版潛水蠻久了,瞭解版上的大家都是比我有經驗的前輩。
所以發文請教各位的一些意見,感謝大家。
稍微概述自己的狀況
1.我是一個職場菜鳥,23歲。(等於是剛畢業不久的狀態(大概吧
2.約聘(11個月)的文字排打人員(扣勞健保估約23K,週休,無三節、全勤獎
3.已在公司滿三個月
前幾日,被主管約談。給我看了一張單子,是自己的稽核表。
簡述了我的工作態度不佳的幾個要點。
1.無法聽從指導前輩
2.工作時間做額外的事太多(上網、滑手機
3.經常打瞌睡
4.三個月內共遲到5次
5.病、事假共3天
(會打這些數據,是很想了解社會普遍認知是怎麼樣的基準
也明確地跟我說限期一個月改善,如果無法改善就是要終止約聘合約。
其實自己也很了解以上這些行為都不是甚麼好東西,所以也默默地向主管認錯跟
承諾改善。也向主管們反應有些缺點的緣由及自己的困難處。
例如:在公司裡只有支援他人的工作,並沒有獨立作業。時甚至上班一整天只能
做觀摩練習,真的沒有挑戰性(OS:也對需要即戰力公司的很沒幫助
而打瞌睡這件事,是我沒有向主管講出事實。
我目前是有在服用安眠及精神藥物的人,不怎麼嚴重,至少外表上看起來是健康的人。
所以剛開始確實因為藥物的關係而導致瞌睡(之後有向醫師提出減輕藥量的要求,之
後便不再經常瞌睡了),則後期一、兩個月就已經是對於一直只有觀摩、練習,沒有
正式派發工作感到沒有挑戰,然後發慌......。
(因為在支援他人工作時,確實能感受自己的是有精神的
經過約半小時的會談跟署名承諾改善現況的條約後,就馬上被搬離原本的座位,
搬到離自己的部門非常遙遠的位子。
以為大概是過渡期,等過一個月後的監察期就會回到原本的位子了。
但總務小姐,過了兩天也很有效率的將我的新位子的分機更新並派發給大家。
這個時候我開始深思。雖然更新分機號碼本來就是沒甚麼大不了,但是自己因為監察期
對我這個菜鳥大動作的搬離部門遙遠的位子,再對上只要主管認定我沒有改善就可以叫
我走人。我開始認為自己是不是應該摸摸鼻子,給自己好看一點的台階下,主動請辭。
身旁年長的親友告訴我自己提請辭,在履歷上不會太難看。
感謝看完以上落落長故事的版友們<_0_>
不管是糾正我的錯誤也好,還是其他的意見,希望都能給予一些反應。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