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新公司的薪水算法

作者: ALUBAWEBBER (WEB)   2017-03-07 2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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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年前錄取一家公司,給的條件是起薪三萬過三個月後加薪,年後上班。
但當我看到二月薪資嚇的都沒心情上班了,只拿了22k。
今天公司會計當面算了一次給我看,我原本薪資是30800(本薪24000+全勤1800+職務津貼1400+交通津貼1200+伙食津貼2400)。
結果他計算機按的我啞口無言,因為2/6號才開工所以這個月沒全勤,等於這個月只有23工作天,所以薪水是(30800-1800)/30*23=22233。
扣勞健保我也只剩21k,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想問大大們這正不正常。
作者: k77383 (元氣)   2017-03-07 20:44:00
本來就這樣算吧?
作者: mpmbip (賞味期限)   2017-03-07 20:47:00
年後上班,為什麼要給你全薪?
作者: BUE (BUEe)   2017-03-07 20:51:00
年後上班,為何要給你全薪+1
作者: ssarg (葉小草)   2017-03-07 20:53:00
一、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二、貴公司既有全勤獎金,如該獎金係屬上開函釋之工資範疇,則新進人員當月報到上班,應依其實際到職工作日數核發全勤獎金。所以應該找比例給全勤獎金唷。
作者: atien666 (...)   2017-03-07 20:54:00
除了全勤獎金 計算方式正常吧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7-03-07 20:56:00
還滿正常的吧,因為你應該是6號才到職,6號之前你又不是這間公司的員工怎麼會有薪水
作者: ALUBAWEBBER (WEB)   2017-03-07 20:57:00
我想說為了全勤每天都很早到呢感謝各位大大解惑,明天繼續認真上班
作者: ssarg (葉小草)   2017-03-07 21:00:00
明明勞基法規就擺在那......怎麼大家都不去查法規就斷定全勤獎金的發放與否呢?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3-07 21:05:00
到底哪裡奇怪? 我月底去你家打掃一天 你要給我全薪嗎?況且依照你文中的算法 他是有給全勤的 但就按比例給
作者: ALUBAWEBBER (WEB)   2017-03-07 21:07:00
只是疑惑提問,大大息怒阿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3-07 21:07:00
並非如你所說的沒全勤阿 沒看到-1800 眼殘看錯 sorry你能爭取的就全勤按比例算 其他爭取不到因為全勤外 該給的都給了
作者: ssarg (葉小草)   2017-03-07 21:13:00
他的算式中的確全勤的部份扣掉了!我以前是算薪水的......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3-07 21:14:00
我漏看了 真的沒拿到
作者: ALUBAWEBBER (WEB)   2017-03-07 21:14:00
恩恩 而且他口頭也告訴我沒全勤
作者: ssarg (葉小草)   2017-03-07 21:15:00
還有二月明明是28天,為什麼雇主除以30???應該拿到的薪資會是25300扣掉勞健保才對
作者: ALUBAWEBBER (WEB)   2017-03-07 21:20:00
公司告訴我每個月都是除30
作者: jonjes (HONOKA)   2017-03-07 21:20:00
因為月薪是除30 全勤到是可以反映
作者: ssarg (葉小草)   2017-03-07 21:28:00
我剛確認過月薪為30日計算無誤,所以全勤獎金,記得再跟公司說一聲吧!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3-07 21:30:00
一般公司行號多數都是/30 不分大小月
作者: ssarg (葉小草)   2017-03-07 21:33:00
之前算薪水,沒遇過這個問題,月薪換算日薪的確以30天算。
作者: ALUBAWEBBER (WEB)   2017-03-07 21:33:00
謝謝大家的幫忙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7-03-08 02:08:00
全勤奬金雖然可以列入薪資計算,但是公司如果另外有規定必須滿一個月或其他領取之規定(如當月未請事假或遲到),則全勤奬金之規定者按照公司之規定辦理,因此原po的公司在這一點上面違法之處,至於樓上說的全勤奬金應列入薪資的部分則為加班費及勞保投保薪資計算之依據。
作者: howwhy (好壞)   2017-03-08 14:40:00
因為你是2/6才到職,所以這樣沒錯啊
作者: extra7290 (小小)   2017-03-08 19:07:00
第一次領薪水?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3-12 20:41:00
歡迎寫信給勞動部 http://0rz.tw/ojh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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