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7-04-13 18:09:28在經歷前公司的百般刁難,拿出法條、態度堅定地要求後,終於拿到離職證明與出勤紀
錄。(但不知為何就是不肯給我我自己的假卡)
現在有新的問題,當初應徵進公司的職稱是國外業務,一開始總經理本來要讓我掛比較高
的頭銜,跟他去國外參展才有說服力,但人資堅持我的名片上只能印業務助理,總經理也
沒能力跟人資爭,就只好先印業務助理。
實際工作一年多,內容從特助、業務、採購都有包含,離職證明上人資仍打業助,請問是
否要與人資溝通,請其修改成業務,以免對未來找工作、談薪資有影響?
請有經驗的前輩們分享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