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00575d (kitty)
2017-04-15 08:38:29想請問大家,目前一例一休,公司是星期日固定休假,月休8天,扣掉星期日的天數剩下的3-4天原本是讓我們員工自行排假,但因為換了新店長所以突然改成了只有兩天能自己排假,剩下的兩天由公司安排,而且一個月只能排一個星期六或星期一選一天而已,想請問這樣不經過勞工同意就這樣強制規定是可以的嗎?有打電話問過勞工局說排假是需要勞資雙方同意才可施行,但勞資雙方就是無法都同意這樣要怎麼辦呢??申述請勞工局的人來調解有用嗎?還是有什麼其他辦法呢?
公司基本都是按照一例一休,只是不給我們自行排假,一直鬼打牆說公司規定,當初進去也有簽一堆合約到現在都沒有給我們,應該如果要改排假內容都需要我們雙方同意才可以施行不是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