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ppercan (peppercan)
2017-04-15 02:10:35有某家出版公司,遲到五分鐘罰50元,未滿5分鐘以5分算(6分就變100元)。而且罰款無上
限!
編輯或相關人員出錯,罰錢。一千兩千的罰。
本來薪水就少得可悲了28k,加上這種制度! 實在令人心寒。
這樣難道沒有違法嗎? 有沒有前輩願意開示一下?
作者:
Maat (雲心飄蕩)
2017-04-15 02:17:00依據勞動部先前函釋說明遲到應按比例扣款罰款需有賠償事由後員工同意,始得為之,否則違反預扣勞工工資,可處9萬到45萬
作者:
ilhk (ilhk)
2017-04-15 08:46:00借原文詢問,如果公司也是扣薪,但是是指定匯入公司福委會,這樣是可以的嗎?
作者:
mpmbip (賞味期限)
2017-04-15 09:24:00你可以不遲到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17-04-15 10:19:00絕對違法。但需要您的檢舉讓公司老闆知道不是他好就行
順手牽羊被打斷手->你可以不要偷東西伸鹹豬手被砍斷手->你可以不要亂伸鹹豬手以後大家都私法制裁就好啦 還要法律幹麻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4-15 13:30:00
罰扣獎金可以 罰扣薪資可檢舉
不接受的話,選擇離開比較好。但反過來想,如果你去餐廳、機場、百貨、鐵路,他們的員工都遲到早退,降低了對你的服務品質,你會原諒他們嗎?
作者:
s0993569 (carolan)
2017-04-16 02:38:00全勤以外,再扣,去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