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公司通知業績獎金有誤

作者: blakechen (Blake,我也覺得出去玩人)   2017-04-18 13:18:00
如題,
本人離職約兩個月,
但最近收到前公司電話通知年終獎金算錯,
要求我將多發的獎金退回,
退回的獎金幾乎是領到獎金的一半。
我覺得很誇張,
獎金是各部門主管算完再送會計部主任審核,老闆也審核蓋章過了,
這麼多主管審核通過,
難道都沒人發現有誤嗎?
而且一收就是獎金的快一半,
朋友都說算錯的人應該要負責,
要我不要還。
(據說是有同事檢舉我們獎金領太多,
所以不得不重算。)
我覺得很奇怪,有人吵就必須重算,
重算結果還差這麼多,
這樣是不是表示,獎金算法根本沒有一定的標準?
而且也不是每個人都重算,而是只重算我們幾個新進人員的
大家覺得我該怎麼做呢?
該還還是也像那些檢舉的人一樣,
不滿就檢舉?
(手機排版,還請大家多多包含)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7-04-18 14:02:00
請求方在公司,只要備妥對自己有利的資料就好了
作者: timxdada (瀨恩)   2017-04-18 13:43:00
別管別理,有本事來吉
作者: karenmh (小蘋果)   2017-04-18 13:32:00
推走法律程序,沒有人還把獎金要回去的
作者: kirin978 (何必生我慚英雄)   2017-04-18 13:20:00
離職手續都辦好了,文件公司也簽了才讓你走的,代表一切無誤!有問題讓公司循法律途徑吧!
作者: timxdada (瀨恩)   2017-04-18 15:22:00
舉證義務在告方,他有訴求自己去民事法院投起訴狀,真的走到這一步就寫個答辯狀回去,成功起訴的機率微乎其微告訴狀不是起訴狀打錯這邊你要寫答辯也很簡單,主張領獎金時一切按照公司程序,並且有簽署相關文件請領獎金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7-04-18 17:06:00
樓上說的沒錯,可以先按兵不動,既然當初雙方針對獎金發放沒有約定,勞方自然以實際發放金額為主,資方要變更當然就要勞工同意,看起來沒有理由返還獎金
作者: psx (綜合水果汁武士G)   2017-04-18 17:09:00
你就寫已非公司員工,離職時已交接完成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4-18 18:39:00
如果公司發存證信函該怎麼應對
作者: a4107w (亞瑪蘭斯)   2017-04-18 19:00:00
上法院再說,說不定他只是找藉口要回獎金,畢竟你離職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4-18 20:08:00
存證信函就只是一個己經通知你而已,什麼也不算
作者: penguinlove   2017-04-18 22:18:00
傻了才匯回去
作者: abaranger (jacket)   2017-04-19 07:10:00
比起按兵不動 不如先去詢問法扶公司可用 民法的不當得利 刑法的侵佔https://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p=7243忘記縮小 https://goo.gl/tVN8zY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4-19 08:07:00
很多都是講講,看你會不會傻傻還回去你不還,一般就是他們自己吸收,別太緊張其實如果是我,我根本直接設電話拒接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7-04-19 10:17:00
上面的連結是有單據跟公司請款 這案例是獎金 不一樣啊哪方面算不當得利? 獎金是公司給的哪算侵占.....
作者: petguy (petguy)   2017-04-19 22:03:00
算錯是前公司自己承擔,擺明凹你
作者: storier (....)   2017-04-20 00:36:00
怎麼證明算錯而不是因為離職而追討?咬緊這點吧
作者: love6437 (小娃娃媽咪)   2017-04-20 05:08:00
就說已經花掉了,沒錢
作者: c41231717   2017-04-20 23:35:00
不用理他... 真要拿錢他要舉證 公司沒事不會給政府看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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