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即將進行第二次調解

作者: joansky3631 (sky3631)   2017-04-25 23:29:48
今天調解當然是沒有結果,開庭還移到民事庭又不知道要等多久
今天對方主張的是我的情緒還是不穩,而且更嚴重(這只有我的主管知道而已)
最近還是有一直line主管騷擾等等.....但我只是想求她原諒
還有之前的滅火器事件
甚至說我擅闖大樓(要不是會計做錯我會回去嗎?而且我是一樓保全允許光明正大進去的)
下午我跟我主管講了30分鐘的電話
她要我撤告.....不然只要走到法官那我們的關係就是撕破臉
撤告的話去找別的工作好好生活也許還能有當朋友的空間
我真的很喜歡這工作跟這主管呀....為什麼一定要我二選一?
而公司方面現在不停蒐集對我不利的證據,我的律師也要我有心理準備
該撤告嗎?
為什麼憂鬱症就不能工作? 心理上的問題跟工作上的表現有關係嗎?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好煩阿.....
※ 引述《joansky3631 (sky3631)》之銘言:
: 本人在103年9月時進入了一家公司擔任助理,
: 並在隔年的8月升職為出納
: 因為私底下跟會計主管相處的非常好,後來因為其他同事的關係我們鬧翻了
: 而我也因此難過許久......在公司我們變成只談公事
: 漸漸地我因此得了憂鬱症(當時還只是輕度而已)
: 後來我們又因為公事上發生衝突經理要我在105年3月-6月留職停薪
: 這期間經理還跟我保證不用擔心回來後沒有我的職缺,
: 於是我也就安心的留停並且住院接受治療
: 插曲一:留停的期間我收到其他公司會計寄給我的信,上面寫說發票開錯了
: 由於我非常討厭會計那位同事,於是我就衝到公司親自處理這問題
: 處理完後跟我吵架的會計主管一直不斷的用言語刺激我
: 當時有憂鬱症的我拿起滅火器想砸破公司玻璃跳樓下去自殺
: 但被另外一個同事看到就被阻止了
: 插曲二:隔天我又去公司,但只是在公司樓下的美食街吃飯並寫信給我主管!
: 突然一個警察出現在我面前,然後經理跟我媽也隨後出現
: 警察只是跟我聊一下說沒什麼事情
: 經理卻說我凌晨一點打電話報警恐嚇說我要去公司跟大家同歸於盡
: 但是我根本沒有打電話阿...........
: 出院後我便到公司附近的派出所詢問,員警告訴我說沒有什麼恐嚇電話
: 只是一個擔心我會自殺的人報警而已(但他無法告訴我是誰)
: 而復職日到時經理卻傳line跟我說目前公司沒有我的職缺(你不是說不用擔心?)
: 還說之前發生的是大樓同仁還餘悸猶存,所以我不適合復職(我真的沒有打恐嚇電話阿!)
: 於是我就到勞動部申請調解,調解時我一個人去,經理帶了HR一起去
: 他們仍主張我精神失控恐嚇之事(HR補槍說我拿了滅火器。但我真的沒有打恐嚇電話!)
: 噢對了,我的診斷證明書上寫著持續門診追蹤即可,經理拿這來講說我還在吃藥就是有病
: 我有病就是沒辦法上班!而且也沒有我的職缺!
: 當次調解並沒有成功......HR主張勞基法勞基法第11條之5說我並不適任工作
: 於是我就被資遣了.........
: 本來我沒有打算提告,因為後來我的病越來越嚴重我又住了第二次院
: 我當時心情低落想著我跟我的主管吵架我又沒了工作,我好想離開這世界
: 但出院後我心裡就覺得很不甘心,我明明沒有打恐嚇電話,
: 經理明明也承諾過我不用擔心沒職缺
: 我明明就應該回去的!心裡越想越不甘心也很想跟主管和好
: 今年二月我又住了第三次院,診斷證明書上已經病況已經變成嚴重憂鬱症
: 但我真的很想回去工作,我也自認我吃藥就可以控制了
: 第二次出院後我就申請了法律扶助,最後成功審核通過
: 律師也幫我寫了起訴狀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等
: 我也不知道我的勝算會有多大
: 我總是被朋友說人家是大公司我是什麼咖
: 我不知道現在這情況我要是敗訴了,我能不能承受住打擊
: 我每天的心情是多麼的煎熬
: 終於在4/25要在簡易庭調解,雖然我知道這次調解跟上次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 一定會進入下一個程序然後又是一個漫長的訴訟等待.....好難熬阿Orz
作者: sichi (希奇)   2017-04-25 23:54:00
你喜歡他沒有用 他擺明就不喜歡你 只是在威脅你而已求原諒不用一直 難怪會被說騷擾 有憂鬱症就好好醫治 且要更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 不要又自己送上不利證據給對方不用撤告 跟律師好好討論如何攻防 然後做好心理建設免得到時候語無倫次 情緒不穩 憂鬱症發作 剛好現場實證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4-25 23:57:00
擺明就利用關係叫你撤告 理他那麼多幹嗎
作者: james0146   2017-04-26 00:03:00
上法院,對方為了勝訴當然會盡可能收集對他們有利,但是對你不利的證據,我知道這樣講,你也許聽不下去,但是你也要以好好思考怎樣做對你才是用利的,既然上法院了,就交給法官去決定,你還是跟你的律師多討論,不要私底下再去做一些對妳自己不利的事情了。還有上法院就等於你們雙方已經撕破臉了!雙方各執己見,需要法官(公正第三方)來做一個裁定,不要再相信什麼以後還能當朋友的這種鬼話了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7-04-26 03:38:00
請問一下,你調解要求的是什麼?復職嗎?坦白說正常人都會被資遣了,建議你看開點。
作者: HZM (滿島光人太好,叫我別死。)   2017-04-26 08:15:00
不用再想著要回去了,鬧成這樣雙方已經尷尬。
作者: eternal07 (Catharine)   2017-04-26 12:16:00
但心理上的問題確實跟工作表現有關係啊,慶幸的是你已發現問題並治療,建議你還是專心調適心情,工作再找就有,這樣耗下去自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joansky3631 (sky3631)   2017-04-26 21:55:00
謝謝大家!已經決定拿了錢但不回去了我也會專心治療然後再找別的工作甄得可惜了我這麼喜歡這份工作....
作者: jimmyyang (諸行無常)   2017-04-27 08:26:00
加油 公司沒有甚麼值得喜歡的 互相適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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