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pure (yupure)
2017-04-26 21:24:58已提離職
實際做到端午連假前
之後都請假
離職日寫到6/13
5/31~6/8婚假
和6/9~6/13 請特休
其餘特休沒請完的就想說折現
但人資打來跟我說
叫我離職日寫到6/8就好
後面特休不要請
要折現給我
說後面你就沒來上班了
請特休沒有意義
後來想想這樣是不是6/8就幫我退勞健保了
而不是6/13後才退?
另特休天數跟我說
還沒滿 照比例我只有10天可請
到九月後才有15天
因我是100/9/1到職的
這樣假應有15天吧?
怎說我只有10天可請
人資的算法是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