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接到新公司通知報到,
新公司規模大, 遵照勞基法, 員工福利比現在公司好上許多,
雖然固定薪資比現在的少, 但會有績效獎金,
底薪也較高, 計算年終時可以領得比較多
礙於是同業, 且算是有競爭關係,
雖然我們沒有簽什麼競業條款, 不過對於離職的理由還是覺得頭痛
目前考慮直接說, 別家公司福利薪資較優,
以老闆的個性應該先提加薪, 挽留不成大概會翻臉 囧
我還有家人在同公司上班, 怕分手分得不好會影響到
好幾年前聽說同事提離職說要把特休用完, 老闆娘破口大罵...
若要說身體不佳等理由, 平常我很少請假的,
而且是業務上會連絡的公司, 風聲傳的很快
爬了滿多板上的文都說理由是假的,分手才是真的,
但還是希望分得漂亮一點啊, 不知道各位有什麼建議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