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現在是不爽人資就對了 用刑事太大費周章了啦~然後效果也不大
不知道妳去勞工局調解了沒 還沒的話 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啦
低報 妳會影響的除了失業給付 還有6%提撥 不知道妳被雇用期間
有沒有請領勞保的其他給付 如果有 那妳的權益都有受影響
全部拜託一條一條算清楚(記得利息也要算阿) 一起請求
應該也是人資要去 不是人資就是主管啦 反正就是讓他忙就對了
然後拿到錢以後 再拿這些資料到處去檢舉她們(勞工局 勞保局)
讓人資忙死幹死就好了 這樣還比較爽!
※ 引述《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之銘言:
: 最近面臨一件勞資糾紛
: 勞保被低報導致失業給付變少
: 處理過程前公司人資回答讓我很生氣
: 想直接去地檢署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告訴
: 請問我有證據就是勞保局申請的前公司投保級距
: 還有每個月的薪資條跟帳戶明細
: 請問有人因為勞資糾紛用刑事解決的嗎?